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街道原市监所房屋加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环城南路28号
成交金额:2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街道原市监所房屋加固项目 施工范围:水街道原市监所房屋加固项目等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立志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154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陶明华、秦晓安、叶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金额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金额×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金额:33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
1****饭店综合楼(A区、C区)一二楼改框架、二楼以上抗震加固工程;
2)“红专一号”****宾馆)改造加固工程;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39****0191。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春江路188号
联系方式:0553-****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官陡街道金浩**新街6号楼5层
联系方式:139****0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139****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