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政府委托,****拟对农村屯(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屯(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服务单位采购。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
农村屯(组)级财务委托代理总投资为3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统筹财政资金。农村屯(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全面理清桐木镇、头排镇、三角乡、大樟乡、六巷乡5个乡镇296个自然屯514****小组(西部片区)的集体经济和财务代理工作,记账工作所有的资金、资产、**,建立完整的农村组级集体“三资”数据库。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果园、山岭、荒山、荒地、荒滩、山塘、水库等自然**,集体所有的各种建筑物、在建工程、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投**办的企业、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在摸清组级集体“三资”家底的基础上,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全面实行农村屯(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制。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一)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0000.00元);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参照相关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收费标准(考虑市场定价)计取,具体费用在**县2024年政府财政资金中列支;
(三)高出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
六、服务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当场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具体的技术服务方案等。
七、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四楼。
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公开发布。
十、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县秀水路37号。
联系人:覃泉瑜,电话:188****0531。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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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