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留侯镇枣木栏至正沟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9日完成了招标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县留侯镇枣木栏至正沟道路改建工程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工期、投标报价:
单位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 90 | ****825.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0 | ****717.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0 | ****865.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 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项 目 经 理 | 姓名 | 张凯 | 个人 业绩 | 项目名称 |
证书编号 | 陕261****43216 | ****办事处道路改造项目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何遥 | ****办事处道路改造项目 | |
证书编号 | 陕交安B(22)G0433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何超 | 个人 业绩 | 项目名称 |
证书编号 | 陕261****02139 | **市**区汉山街道办汉坪村灾后恢复重建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张仪炜 | 项目名称 | |
证书编号 | 陕交安B(23)G08600 | **市**区汉山街道办汉坪村灾后恢复重建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慧 | 个人 业绩 | 项目名称 |
证书编号 | 陕261****25427 | **区****广场至金石谷公路(金 石谷平**北侧水毁路段)水毁修复项目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洪波 | 项目名称 | |
证书编号 | 陕交安B(20)G03360 | **区****广场至金石谷公路(金 石谷平**北侧水毁路段)水毁修复项目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业绩明细 | 1、**县留侯镇桃园铺村雷家山通组道路硬化项目 |
2、****办事处道路改造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业绩明细 | 1、**区南朱路路面更新工程K2+000-K4+850 |
2、**市**区汉山街道办汉坪村灾后恢复重建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业绩明细 | 1、**区黄官镇青龙村道路建设革命老区项目 |
2、**区****广场至金石谷公路(金石谷平**北侧水毁路段)水毁修复项目 |
4.未通过的投标人:无
5.开标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政府信息网》及《**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不少于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本公告公示时间:自2024年07月10日起至2024年07月13日止。
招标人:****
招标代理:****
监督单位:****管理局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