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镍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位于**省**市** 县泗溪镇漕港村,地理位置坐标为 E115°1′7.394″,N28°17′44.276″。项 目西面为林地,北面为林地,****颜料厂,南面为益瑞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是**省唯一一家进行镍铁合金专业生产销售的 企业。公司创建于 2011 年,法定代表人王洪奎,注册资本 600 万元。经营范围: 废镍收购,镍铁合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项目委托**省 ****开发局****中心编制完成了《****废镍料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 年 11 月 19 日,****保护厅对该 项目予以批复(赣环评字[2010]630 号)。2015 年 3 月,公司向**市环境保护 局提出试生产的申请。****环保局 2015 年 3 月 31 日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试 生产期:2015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由于生产工艺及设备的调试, 建设单位提出试生产延期申请。2015 年 7 月 3 日,****保护局同意该公 司试生产延期至 2015 年 10 月 1 日。2015 年 9 月,****保护厅提 出环保验收申请,****中心站承担了****废镍料 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产镍铁合金 800 吨)的竣工验收工作,2017 年 12 月完成 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原环评批复为年产 2000 吨镍铁合金,一期验收为 800 吨镍铁合金,剩余 1 200 吨镍铁合金生产线不再建设,为了企业的发展、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 质和减少废气排放的同时,公司决定投资 700 万元进行技改,于 2020 年 10 月委 托******公司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 年 1 月 28 日,****生态环境厅以赣环环评[2020]118 号文予以批复。技改后, 优化生产工艺,拟将两台原有设备熔炼炉淘汰更换为****公司生产 的型号为 HSSPK-13200/10 的三相交流电弧炉一台、两台中频炉(一用一备), 一台电弧炉、一台中频炉可实现年产镍铁合金 2800 吨。注:保留原来两台熔炼 炉(一台熔炼炉产量为 400 吨/年,一用一备),技改完成后可实现全厂年产 32 00 吨镍铁合金。
****于 2021 年 3 月委托**市****公司 对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市****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进行了该项目的验收监测和分析。编制完成了《**县宏 ****公司废镍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 评中保留的两台熔炼炉已拆除(一台熔炼炉产量为 400 吨/年,一用一备),实 际生产设备为电弧炉一台、两台中频炉(一用一备),全厂现有实际年产 2800 吨镍铁合金。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进行了技改。利用现有熔炼 车间 2,拆除车间内原有两台熔炼炉(一用一备),新增两台中频炉(一用一备), 新增镍合金铸件 3400t/a,替代原有熔炼炉镍合金 400t/a,因此技改后新增产能 3000t/a。现有工程验收产能 2800t/a,技改后全厂产能为 6200t/a。目前两台熔 炼炉已拆除。于 2022 年 6 月委托**斐然****公司编制完成了《上 ****公司废镍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 年 6 月 24 日,****环境局以上环评字[2022]22 号文予以批复。
项目总投资 2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
该项目于 2022 年 12 月开工建设,2023 年 11 月调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环境保 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委托******公司承担我公 司废镍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