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农村坑塘治理(生态**)示****行政审批局以深审(投资审)字2024 第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市下辖10个乡镇44个行 政村的50个坑塘进行垃圾清理及环境提升,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95924m2,治理水体体积391848m3,实施坑塘清淤112463m2、防渗9126m2、围网12238m、坑塘环境治理24065m2等相关工程及配套设施。 (2)建设地点:**市下辖乔屯乡、魏家桥镇、榆科镇、北 溪村镇、辰时镇、高古庄镇、**镇、前磨头镇、大堤镇、兵曹乡等10个乡镇,44个行政村的50个坑塘。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2设计资质:(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1.3施工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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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1 00:00至2024-07-17 23:59(**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市长**路75号 | 地址: | ****区**路486号 |
邮编: | 052800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柴克 |
电话: | 0318-****172 | 电话: | 0311-****6983、185****657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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