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医院精****中心实验室消防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J 2024-7-10 。
2.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精****中心实验室消防改造项目。
3.采购人:****。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4.00 万元。(包干方式报价及结算)。
预计工期:60 天。
三、采购项目简介:
依****中心医院精****中心实验室项目,根据工程清单及施工图、需对现场消防相关感烟探头、消防喷淋头、及相关局部管道、配电等零星内容进行消防改造,****公司场地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中心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比选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本项目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比选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比选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比选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比选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5日09:0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件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保证金:0元/份(零星项目无需缴纳)。由投标****中心医院财务科出具收据证明。
供应商报名后方可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的电子文档发到****46507@qq.;(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0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8日09:30(**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一、比选地点:****采供部。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采供部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1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