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产生设备废气处理、排放方式及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变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10
项目名称 | 粉尘产生设备废气处理、排放方式及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变更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江路497号4幢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大毅 |
联系人 | 王玉龙 | 联系电话 | 151****5617 |
项目投资(万元) | 620 | 环保投资(万元) | 6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9-3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4月14****管理部令第10号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禁止互联互通,拟对公司现有1套布袋除尘系统进行变更,变更后情况说明如下: 1、2~4楼 28台裂片机,裂片产生PCB粉尘,每台裂片机增加配套布袋除尘设备,除尘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9.5%,粉尘产生量每日约0.16kg,处理后于车间进行无组织排放; 2、2~4楼 10台镭射marking, 镭射产生少量粉尘,每台镭射Marking增加配套布袋除尘设备,除尘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9%,粉尘产生量每日约0.03kg,处理后于车间进行无组织排放; 3、2~4楼 15台镭射cutting, 主要为镭射高温产生异味,有少量VOCs,通过活性碳系统处理后30m高空排放. 4.取消设置于楼顶的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及其排气筒。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裂片、镭射等过程产生粉尘采取各废气产生单元废气处理设施过滤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经环保设施过滤后收集的粉尘交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供应商进行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噪声通过设备减振处理、设备防护罩、车间墙壁,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 ||
承诺:**** 林大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大毅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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