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栖霞街及周边地区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北区)专业分包总计划补3
******街及周边地区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北区)专业分包总计划补3
预计招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联系人
马立军
联系方式
186****6759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5395.34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6526.32m2,地上建筑面积8869.02m2。地下二层,地上一-二层,地下车库不包含人防车库,地上包含1-5#楼。结构形式为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
(1)拆除工程:保留建筑院内及保留建筑局部屋顶上的二层临建整体拆除等;
(2)加固工程:保留建筑工程的基础加固、外墙外侧石块、外墙外侧青砖、外侧内侧及檐口部位
(1)本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根据清单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调整总价。清单中约定包干部分仍执行清单约定。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市场物价浮动**策性调价,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2)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清单已有的价格变更清单价款;
(3)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清单价款;
(4)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其造价按如下方式
确定:执行2016年版《**省建筑工程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规定,人工费执行鲁建标字[2021]7号文,市场价人工按117元/工日执行。此部分结算价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且不低于5%。无法套用定额的子目,由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相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共同确定该综合单价。
(5)新增加的工作内容中,原清单中已有的材料执行原中标材料价格,原清单中没有的材料,由各相关单位共同确认材料单价。
(6)材料价格中均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采保费及检测试验费等。
(7)水电费由承包人按实承担。
(8)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发包人有提出更换的权力,因发包人提出材料变更导致材料产生差价的,发包人给予找补差价,但差价不再参与取费,仅计取规费及税金。
(9)甲供材料: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及材料计划提报及使用材料,对于甲供材料超过竣工结算数量5%的部分,发包人收取20%的资金占用费,即资金占用费=(甲供材料实际数量-竣工结算数量*1.05)×材料单价×20%,且超领部分不再计取保管费。
(10)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结算时环境保护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的罚款)。
(11)本工程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税金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规定不含税造价的9%计取,中标后需按9%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需按此税率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现因承包人根据税务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投标报价税率不一致的情况,最终结算时税率按照承包人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取。
(12)合同双方同意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价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允许调整材料的范围及方式详见补充条款中“21.5可调价材料调价方法及原则”,除此之外不作调整。
(1)拆除工程:保留建筑院内及保留建筑局部屋顶上的二层临建整体拆除等;
(2)加固工程:保留建筑工程的基础加固、外墙外侧石块、外墙外侧青砖、外侧内侧及檐口部位
(1)本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根据清单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调整总价。清单中约定包干部分仍执行清单约定。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市场物价浮动**策性调价,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2)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清单已有的价格变更清单价款;
(3)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清单价款;
(4)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其造价按如下方式
确定:执行2016年版《**省建筑工程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规定,人工费执行鲁建标字[2021]7号文,市场价人工按117元/工日执行。此部分结算价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且不低于5%。无法套用定额的子目,由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相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共同确定该综合单价。
(5)新增加的工作内容中,原清单中已有的材料执行原中标材料价格,原清单中没有的材料,由各相关单位共同确认材料单价。
(6)材料价格中均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采保费及检测试验费等。
(7)水电费由承包人按实承担。
(8)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发包人有提出更换的权力,因发包人提出材料变更导致材料产生差价的,发包人给予找补差价,但差价不再参与取费,仅计取规费及税金。
(9)甲供材料: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及材料计划提报及使用材料,对于甲供材料超过竣工结算数量5%的部分,发包人收取20%的资金占用费,即资金占用费=(甲供材料实际数量-竣工结算数量*1.05)×材料单价×20%,且超领部分不再计取保管费。
(10)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结算时环境保护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不包括违规的罚款)。
(11)本工程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税金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规定不含税造价的9%计取,中标后需按9%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需按此税率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现因承包人根据税务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投标报价税率不一致的情况,最终结算时税率按照承包人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取。
(12)合同双方同意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价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允许调整材料的范围及方式详见补充条款中“21.5可调价材料调价方法及原则”,除此之外不作调整。
备注
需求计划明细
1 | 园林绿化工程 | 元 | 1,350,000.00 | 公开招标 | |
2 | 钢结构工程 | 元 | 500,000.00 | 公开招标 | |
3 | 智能化工程 | 元 | 2,712,700.00 | 公开招标 | |
4 | 防水工程 | 元 | 5,524,300.00 | 公开招标 | |
5 | 保温工程 | 元 | 2,200,000.00 | 公开招标 | |
6 | 地坪漆工程 | 元 | 150,000.00 | 公开招标 | |
7 | 腻子涂料工程 | 元 | 1,250,000.00 | 公开招标 | |
8 | 专业分包暂估 | 元 | 50,000,000.00 |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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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省/**市
详细地址
**市**区南临**街,西临**路,北临**路,东临新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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