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现位于**市**街道老方桥工业区,主要从事化妆品包装生产,于2018年12月委托****编制了《****年产500万套日用化妆品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月16****保护局审批(余环建[2019]22号),年产能为500万套日用化妆品包装,工艺为注塑、UV喷涂+真空镀膜。2022年3月企业进行了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对注塑工段进行第一阶段验收(UV喷涂+真空镀膜未实施),产能为年产500万套日用化妆品包装(无UV喷涂+真空镀膜)。
现由于发展需要,企业拟在**市临山镇工业北区1-2-6地块新增1个厂区(老厂区西北侧约16km处),租用****公司位于**市临山镇工业北区1-2-6地块的******加工场所,并购置3条全自动铝氧化线、冲床、抛光机等设备实施喷雾器铝制品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市临山镇工业北区1-2-6地块厂区可新增年产1亿只喷雾器铝制品配件的生产规模。
项目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500万套日用化妆品包装、1亿只喷雾器铝制品配件。
项目****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1.1-1。
表1.1-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环境空气)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
X | Y |
楝树下村 | 120°59′46.207″ | 30°11′46.108″ | 居住 | 民居 | GB3095-2012 二类 | 东南 | 约2.1km |
**村 | 120°59′5.418″ | 30°11′33.139″ | 居住 | 民居 | 东南 | 约1.5km |
临浦村 | 120°58′37.459″ | 30°11′9.957″ | 居住 | 民居 | 南 | 约1.6km |
梅园村 | 120°58′8.409″ | 30°11′5.013″ | 居住 | 民居 | 西南 | 约2.0km |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附近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饮用水取水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调查,项目附近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表1.1-2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水环境)
名称 | 水域功能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
北侧内河 | (GB3838-2002)Ⅲ类 | 东侧 | 约10m |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土壤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200m范围无土壤保护目标。
(5)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项目5km范围内环境风险保护目标详见下表1.1-3。
表1.1-3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类别 | 环境敏感特征 |
环境空气 | 厂址周边5km范围内 |
序号 | 敏感目标名称 | 相对方位 | 距离 | 属性 | 人口数 |
1 | 楝树下村 | 东南 | 约2.1km | 居住 | 约3700人 |
2 | **村 | 东南 | 约1.5km | 居住 | 约5250人 |
3 | 临浦村 | 南 | 约1.6km | 居住 | 约4900人 |
4 | 梅园村 | 西南 | 约2.0km | 居住 | 约3400人 |
5 | 夹塘村 | 东南 | 约3.9km | 居住 | 约4500人 |
6 | 小路下村 | 东南 | 约3.8km | 居住 | 约3500人 |
7 | **村 | 南 | 约3.4km | 居住 | 约5500人 |
8 | 兰海村 | 西南 | 约4.2km | 居住 | 约2800人 |
9 | 邵家丘村 | 西南 | 约4.2km | 居住 | 约2750人 |
10 | ****中学 | 南 | 约3.3km | 学校 | 约950人 |
11 | **小学 | 东南 | 约3km | 学校 | 约500人 |
12 | 谢家路村 | 东南 | 约4km | 居住 | 约5000人 |
(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以企业、村庄为主。项目附近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各废气的排放速率和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经预测,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敏感点处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能维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因此只要企业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切实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由预测可知,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施工作,同时做好厂内污水处理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加强固废堆场和表面处理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通过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污染物名称 | 污染防治措施 | 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 |
废气 | G1酸雾 | 硫酸雾、氮氧化物 | A1工序2个化抛槽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收集90% | 酸雾综合净化效率约为85% |
A1工序2个化抛槽+化抛管理槽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收集90% |
A5工序阳极氧化槽全部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收集90% |
B1工序2个化抛槽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收集90% |
B1工序2个化抛槽+化抛管理槽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收集90% |
B6工序2个阳极氧化槽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收集90% |
B6工序2个阳极氧化槽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收集90% |
C1工序除油槽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收集90% |
C3工序电抛槽全部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收集90% |
C10、C11工序酸洗和阳极氧化槽全部接入1套碱喷淋(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收集90% |
G2抛光粉尘 | 颗粒物 | 3台抛光机 接入1套水喷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 | 收集80% | 60% |
3台抛光机 接入1套水喷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2) | 收集80% | 60% |
4台抛光机 接入1套水喷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3) | 收集80% | 60% |
废水 | W1氧化废水、W2喷淋废水、W3初期雨水、W4纯水制备反冲洗水、W5制纯浓水、W6生活污水 | pH CODCr NH3-N 总磷 石油类 总铝 总氮 SS LAS 色度 总铜 总锰 总锌 | 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企业纯水制备反冲洗水优先回用于厂区喷淋水使用,多余部分直排排放;制纯浓水直排排放。企业纯水制备反冲洗水优先回用于厂区喷淋水使用,多余部分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制纯浓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企业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按照**流域地区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审批)。【(DB33/2260-2020)未规定限值的污染物项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
噪声 | 设备噪声 | ①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由于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异响;②对高噪声源采取隔振和减振措施;③减少运行车辆的逗留时间,禁止车辆在厂区内鸣喇叭;④生产时门窗尽量保持紧闭;⑤对风机、水泵等安装隔振和减振措施。 |
固废 | 暂存措施 | 要求企业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
处置措施 | S1边角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S2不合格品 | 外售综合利用 |
S3废包装物 | 外售综合利用 |
S4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S5废砂轮 | 外售综合利用 |
S6废树脂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7酸液回收残液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 S8污泥 | 鉴定前按照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鉴定后根据鉴**果确定。 |
S9槽渣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0废油桶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1废包装桶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2废药剂包装袋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3废液压油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4喷淋沉渣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5拉伸油底渣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6废抹布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S17废水处理废膜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五、 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年产1亿只喷雾器铝制品配件生产项目所在地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属于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基本上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气经相关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噪声经降噪隔声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要求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 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范围、对象: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团体及公众。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7月10日~7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及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 |
******公司 | **** | ****环境局**分局 |
联系电话:0571-****6423 | 联系电话:施 137****1631 | 联系电话:0574-****6306 |
**省-**市-上** 时间国际2幢 | **市临山镇工业北区1-2-6地块 | **市梨洲街道谭家**路2号附楼三楼****服务区综合受理(发证)窗口 |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