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综合处置预处理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3MA3DGKPD1F | 建设单位法人:刘栋 |
张忠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工园区大地路东、********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0万吨/年废弃物**化利用与综合处置预处理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大地路东、********内 |
经度:118.901531 纬度: 36.7217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7 |
潍环审字〔202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3MA3DGKPD1F001V |
2023-09-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75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3MA3DGKPD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83MA3DGKPD1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BXAJ8712 | 竣工时间:2024-03-05 |
2024-03-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0 |
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位于**侯镇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属于改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侯镇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属于改建项目。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预处理车间,预处理车间分为两个区域,预处理一区建设1台液压剪切机、2台气动隔膜泵,进行剪切、过滤、混料分包预处理;预处理二区建设2套PTP预处理设备、2 台废液中间储罐,进行水渣分离预处理;配套建设 1台冷却塔及循环水泵,其他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固体类危险度物切量不超过 100t/a、废液过滤量量不超过 1500t/a、混料分包量不超过2500t/a、PTP(水渣分离)处理量不超过 13500t/a,总预处理量不超过15000t/a,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 87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2.29%。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预处理车间,预处理车间分为两个区域,预处理一区进行混料分包预处理;预处理二区建设2套PTP预处理设备、2 台废液中间储罐,进行水渣分离预处理;配套建设 1台冷却塔及循环水泵,其他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固体类危险度物混料分包量不超过2500t/a、PTP(水渣分离)处理量不超过13500t/a,总预处理量不超过15000t/a,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8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9%。 |
现有项目为危废集中处置项目,入场危险废物各类型比例不定,根据实际收集到的各类型危险废物数量分别进行预处理,市场原因固体物料收料量极少,现只考虑预处理液体危险废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收集、运输、贮存,焚烧处理主要包括预处理配伍、进料、焚烧、助燃、余热回收、烟气净化排放、排渣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收集、运输、贮存,焚烧处理主要包括预处理配伍、进料、焚烧、助燃、余热回收、烟气净化排放、排渣系统依托现有,不变动,增加危险废物混料、分包预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危险废物PTP预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
项目原有生产工艺依托现有,不变动,改造项目新增以下工艺,对粘稠类、高浓度废液、乳化废液进行水渣分离,对含固体杂质废液进行过滤,并对固体、半固体及液体危险废物进行人工混料、分包,经以上预处理措施可以解决现有破碎机和喷枪堵塞的问题,实现精准配伍,保证焚烧系统稳定运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臭氧脱硝+湿法脱酸+湿式电除雾”组合工艺进行烟气净化,然后通过一根高50m、内径0.8m烟囱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焚烧烟气处理依托现有,不变动;预处理车间一区废气负压收集至现有焚烧炉进行焚烧;废液中间储罐废气管道收集至现有焚烧炉进行焚烧,PTP排渣口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焚烧炉进行焚烧。 |
处理预处理车间一区废气、废液中间储罐废气和PTP排渣口废气通。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危险废物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项目**危废库,暂存项目厂区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1624 | 0.6384 | 0.6384 | 0 | 0 | 5.801 | 0.638 | |
1.549 | 0.192 | 0.192 | 0 | 0 | 1.741 | 0.192 | |
0.0775 | 0.0096 | 0.0096 | 0 | 0 | 0.087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60805 | 0 | 0 | 0 | 0 | 260805 | 0 | / |
10.8 | 0 | 0 | 0 | 0 | 10.8 | 0 | / |
21.6 | 0 | 0 | 0 | 0 | 21.6 | 0 | / |
9.279 | 0 | 0 | 0 | 0 | 9.279 | 0 | / |
41.1669 | 1.08 | 1.08 | 0 | 0 | 42.247 | 1.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工园区****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协议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合同编号:GHWF-PD3-****042) | 处理工艺为“高效气浮系统+氧化还原+絮凝沉淀+水解酸化HCR+接触氧化GHBR+MBR” | 监测结果表明,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12.9mg/ L;总磷最大浓度值为0.07mg/ L;氟化物最大浓度值为0.45mg/ L;石油类最大浓度值为0.22mg/ L;全盐量最大浓度值为183mg/ L;总氮最大浓度值为5.34mg/ 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12mg/ L;总余氯浓度为0.018mg/L;粪大肠菌群数未检出,监测指标满足****工园区****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协议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合同编号:GHWF-PD3-****042,详见附件11)。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分包废气、废液中间储罐废气及PTP设备排渣废气。废气负压收集至现有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废液中间储罐废气管道收集至现有焚烧炉进行焚烧,PTP排渣口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现有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处置后通过焚烧烟气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2024年4月9和4月10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焚烧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废气出口处颗粒物最大产生浓度为110mg/m3,最大产生速率为1.8kg/h,最大排放浓度值为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01kg/h,处理效率为95.4%;氮氧化物最大产生浓度为369mg/m3,最大产生速率为6.0kg/h,最大排放浓度值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67kg/h,处理效率为91.33%;二氧化硫最大产生浓度为267mg/m3,最大产生速率为4.1kg/h,最大排放浓度值为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kg/h,处理效率为98.5%;氯化氢最大产生浓度为45.2mg/m3,最大产生速率为0.7kg/h,最大排放浓度值为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kg/h,处理效率为86.28%;氟化物(HF)最大产生浓度为8.08mg/m3,最大产生速率为0.12kg/h,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处理效率为85.15%;一氧化碳最大产生浓度为95mg/m3,最大产生速率为1.6kg/h,最大排放浓度值为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8kg/h,处理效率为75.79%;二噁英最大产生浓度为0.025ngTEQ/Nm3,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0082TEQng/Nm3,处理效率为67.2%;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浓度均低于检出限。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控制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①主要设备的防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 ②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 ③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车间选用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墙和减震地板,水泵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 ④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⑤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工程噪声。 | 监测结果表明,2024年4月09日和4月10日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55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48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水、气、土壤、地下水等的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以及颗粒物、SO2、NOx 等大气污染因子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在污水、雨水办排口安装 COD、氢氮等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额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柔取污染物减排措施。 |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水、气、土壤、地下水等的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以及颗粒物、SO2、NOx 等大气污染因子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在污水、雨水办排口安装 COD、氢氮等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额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柔取污染物减排措施。 | |
2 |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台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成影响。 |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台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成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送至现有焚烧炉进行焚烧;危险废物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送至现有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送至现有焚烧炉进行焚烧;危险废物包装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 (2015) 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要求,****园区预警平台联网,确保企业及周边环境安全。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 (2015) 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要求,****园区预警平台联网,确保企业及周边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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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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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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