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普通公路水路建设)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
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资金为2023年度安排的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普通公路水路建设)合计7505万元。市财政局联合我局将非省直管县资金下达至各区、县级市,省直管县资金由省直接下达至当地财政部门。
(二)绩效目标情况
计划完成“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综合交通、公路等年度建设任务。其中:完成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7个、支持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11.94公里、支持普通国省道桥涵标维护5座。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数
根据各区、县级市上报自评情况,普通国省道建设绩效自评分数为73.18分、省交通事业发展保障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89.03分、省对地方普通公路养护绩效自评得分86.89分。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1.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收到普通公路水路建设省补助资金合计7505万元,已支出2171.13万元,资金支付率28.93%。其中:
收到普通国省道建设(普通国省道改造11.94公里、国省道桥涵标维护5座)补助资金2666万元,已支出39万元,资金支付率1.46%。
收到省交通事业发展保障支出520万元,其中: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20万元,已支出388.16万元,资金支付率74.65%。
收到省对地方普通公路养护补助资金4319万元,已支出1743.97万元,资金支付率40.38%。
2.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完成“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综合交通、公路等年度建设任务,但个别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如**市省道改造工程。
3.专项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
**市2023年计划完成普通国省道改造11.94公里,实际完成0公里。
计划完成省对地方普通公路养护补助资金4319万元,1743.97万元,资金支付率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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