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中心】2024年度大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项目2024年度大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项目(HBDW-202407GT-002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项目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预算编制服****农业农村厅以鄂农发【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规模: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面积2.5万亩,其中**1.5万亩,改造提升项目面积1万亩。项目总投资7342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预算编制服务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需满足的要求:完成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万亩建设面积的现场踏勘、项目设计、预算编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0。其中:勘测设计预算编制文件提交服务期限,施工阶段提供配合及后续服务期限以签定合同为准。 | |||||||||||||||||||||||||||||||||||||||||
2.3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关况良好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类似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方案编制、竣工测量)类似项目业绩。(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 ****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5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1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相关提示及要求,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980000咨询。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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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 |||||||||||||||||||||||||||||||||||||||||
备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各投标人除了可以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和CA数字证书全程参与投标外,还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全程参与投标。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关注**市****管理局-公共**交易-业务通知-《“一网通投”工作指引》(附件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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