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原国土**部《关于印发(试行)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局组织,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挂牌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情况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建筑后退红线为邻近干路后退5米,邻支路后退3米,****广场后退3米。 2.地块邻近道路交叉口路沿石半径的切点方向延伸50米,向支路方向延伸3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交通、市政、消防等公共设施用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允许其开口。 3.公共设施配套、起算高程、建筑风格及其他建设要求以规划要求为准,消防、环保及其配套设施要一并考虑。 4.土地竞得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三章十四条规定自2025年8月11日起征缴土地闲置费,两年以上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予以没收。 5.相关要求: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形测量成果,由竞得人自行委托开展,费用自理。 6.公告期间,有意竞买******局****分局提请实地踏勘宗地现场。土地以现状条件移交,宗地内土方建渣、杂树杂草,未拆除的构(建)筑物,电线通讯设施以及地下管线、管网、沟渠,由竞得人自行协商有关部门清理或改迁并承担相应费用。 7.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和**市稳住经济大盘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此次出让竞买保证金按起挂价60%收取,所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需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90日内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如果不能按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交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30日的,出让方有权依法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由出让方没收。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未竞得人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缴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8.规划设计方案必******局依法审查。土地竞得者需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进行开发建设,未按程序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先行开工建设,将按照未批先建严肃查处。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8月11日上午10:00。 (一)公告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1日; (二)挂牌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2024年8月11日上午10:00; 1. 领取挂牌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8月9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 2.资格审核及缴纳保证金:2024年7月11日-2024年8月9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 3.线上报价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至2024年8月11日上午10:00。 三、竞买人资格 ******局负责审核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线上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为:ggzy.****.cn。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线上报名,竞买申请可通过西****交易中心门户网站(ggzy.****.cn)查阅公告内容,并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方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局(市政府办公楼6楼) 咨询电话:******局****分局 152****1942 ******局 202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