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公司受****委托,就**县灌河下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的程序及评标要求于2024年7月10日9时00**********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事宜,现将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灌河下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3.1发布日期: 2024年6月18日;
3.2发布媒介:《**县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市)》;
四、开标及评标信息:
4.1评审日期:2024年7月10日;
4.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4.3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交易中心评标室;
4.4招标控制价:****4757.94元;
4.5 评审结果(评分结果详见附件)。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9026.38元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鹏展 注册编号:豫241****30095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197.15元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文结 注册编号:豫241****46181
第三中标候选人:商****公司
投标报价:****6125.97 元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卢跃伟 注册编号:豫 241****43604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县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市)》同时发布。公示期为3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信息:
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2****8856
地 址:**县金刚台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6****3955
地 址:**省**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博学路277****广场B座13层1303室
监督部门:****委员会
电 话:037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