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物流实训室整体搬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物流实训室整体搬迁
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需求:****物流实训室整体搬迁服务,包括自动化立体库搬迁(对接软件需升级)、输送系统搬迁、**作业区设备搬迁(对接软件需升级)、VR设备区搬迁(对接软件需升级)、电子标签区搬迁(大赛软件对接)、各区域软件升级及其他通用设备等整体搬迁、新实训场地布电布线装修改造。此项目需提供与设备及软件相关的设计、改造、搬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质保等整套服务;对原有设备损坏部分进行维修达到甲方认可程度,新场地安装调试后保证所有搬迁设备均可正常运转且要进行物流技能大赛及所有设备对接软件更新升级,保证大赛训练正常进行。
2.采购预算:34.5万元
3.最高限价:34.5万元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搬迁(具体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5.项目地点:**市
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或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装卸搬运等相关内容;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装卸、搬运等相关能力)的书面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谈判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文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代表人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市杨舍镇范庄新村22幢301室)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现金收讫,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资料(一式二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6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请各供应商递交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用夹子夹好。如有伪造或虚报,****公司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4.所有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公司邮箱****@qq.com发送同时****公司:赵红玉 0512-****5116、1855/035/1115,****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给予答复。
5.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25日13:30前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3:30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杨舍镇范庄新村22幢302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5日13:30时
2.开标地点:****(**市杨舍镇范庄新村22幢302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地址:**市沙洲西路233号
联系人:汤** 联系电话:1386/226/51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杨舍镇范庄新村22幢301-302室
联系人:徐惠国、赵红玉 电话:0512-****5116、1855/035/1115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其他说明
1、只有在****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功取得招标文件后不参加开标会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应在开标之日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弃标函(格式自拟)。
****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