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措施》(惠市科字〔2024〕18号)要求,我市正在谋划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现面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
一、基金规模和投向
转化基金总规模2亿元人民币,市政府和下属国企出资比例不超过30%。基金坚持成果转化导向,瞄准国家、省、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平台、高校、科研院所产出的、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重点投向与我市产业相契合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
(二)应当在中****协会备案,未被中****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且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诉讼事项;
(三)管理机构及其控股股东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四)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政府引导基金)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其工作人员三年内无受到过行****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五)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成功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成功投资案例指项目已退出且回收资金高于投资成本,或项目已上市且已回收资金加上未实现公允价值高于投资成本;
(六)优先选择熟悉**省科技和产业发展情况,并具备运营科技成果转化类基金经验。
三、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基金管理机构及关联方应向转化基金认缴不低于转化基金规模30%的出资。
(二)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主要负责转化基金的设立、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选聘基金管理团队、基金的管理运营和监督、基金退出等工作。
四、遴选程序
****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部门组成遴选工作组,负责管理机构的组织申报、答辩和评审等工作。
(一)申报
**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均可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3.机构及其管****协会登记有关手续或证明;
4.高管人员和专业人才构成及简历;
5.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附2023年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6.基金设立方案,方案需包括基金名称、基金规模、出资比例、基金期限、注册地、基金管理人、收益分配、管理费、投资决策机制、投资计划、投资方向、返投比例、收益分配、投资流程、退出机制等信息。
7.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8.出资承诺函、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无违法违规证明等。
(二)评审
工作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入选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汇报、答辩及综合评审打分三个环节。
汇报: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汇报有关情况。
答辩: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综合打分:参与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汇报、答辩情况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打分,形成专家综合评审意见。工作组现场依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拟定基金管理机构。
(三)公示
对拟定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基金管理机构。
五、其他事宜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24年7月16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新技术科,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根据公告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胶装成册,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发至邮箱kjjgxk@huizhou.****.cn(注:每份邮件大小不能超过50M)。纸质件寄送地址:**市三**路31号10楼1009室高新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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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和电话:梁培州 075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