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生物制造有限公司氨基酸建设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90787Y | 建设单位法人:曹海峰 |
展光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化工产业园(原**鲁南化工产业园)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606车间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氨基酸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1-C2761-生物药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化工产业园(原**鲁南化工产业园)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606车间 |
经度:116.79158 纬度: 35.332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3 |
济环审(**)〔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24.3 |
24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9078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90787Y | 验收监测单位:**嘉源****公司 |
913********753307B | 竣工时间:2023-06-2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115eHl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DL-**冬氨酸100t/a、丙酸钙1800t/a、焦谷氨酸100t/a、对羟基苯乙酸100t/a、反式对羟基肉桂酸50t/a、茶氨酸100t/a、丙酮酸钠100t/a、反式肉桂酸50t/a,年产量共24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DL-**冬氨酸100t/a、丙酸钙1800t/a、焦谷氨酸100t/a、对羟基苯乙酸100t/a、反式对羟基肉桂酸50t/a、茶氨酸100t/a、丙酮酸钠100t/a、反式肉桂酸50t/a,年产量共2400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发酵、提炼 | 实际建设情况:发酵、提炼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发酵车间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现有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48)排放;发酵车间的投料粉尘、发酵废气、酶促反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消罐废气经换热器降温后一并与发酵车间储罐区废气、浓污池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2m高的排气筒(1#)排放。提炼车间的酶离心废气、过滤废气、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干燥废气、MVR不凝气、配酸废气、浓污池废气经一级碱喷淋(现有)+一级酸喷淋处理,破碎废气经滤简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现有27m高的排气筒(DA049)排放。精烘包车间振动流化床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喷雾干燥塔干燥废气经水膜除尘+捕雾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双锥干燥塔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5m高的排气筒(2#)排放;破碎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m高的排气筒(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除尘+碱喷淋+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废气治理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消罐废水、废气冷凝废水、工艺废水(酶离心废水、离心废水、电渗析废水、水洗废水等)进入浓污池暂存,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浓缩冷凝水、工艺废水中的冷凝废水进入清污池暂存,项目浓污水、清污水经各自污水管道送至鲁抗生物医药循****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0m3/d,处理工艺:预处理+生物处理)处理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保护局****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邹环字〔2014〕44号****处理厂接****工业园****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0T特许经营协议)后****处理厂深度处理。 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空气废滤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筛分的大晶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氨基酸类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泥、菌渣、废滤布收集后外售,其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液、废滤布、菌泥、滤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发酵车间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现有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48)(排污许可证排气筒编号:DA041 606发酵无组织废气排气筒)排放;发酵车间的投料粉尘、发酵废气、酶促反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消罐废气经换热器降温后一并与发酵车间储罐区废气、浓污池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2m高的排气筒(1#)(排污许可证排气筒编号:DA042 606有组织废气排气筒)排放。提炼车间的酶离心废气、过滤废气、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干燥废气、MVR不凝气、配酸废气、浓污池废气经一级碱喷淋(现有)+一级酸喷淋处理,破碎废气经滤简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现有27m高的排气筒(DA049)(排污许可证排气筒编号:DA038 606提取废气处理排气筒)排放。精烘包车间振动流化床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喷雾干燥塔干燥废气经水膜除尘+捕雾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双锥干燥塔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5m高的排气筒(2#)(排污许可证排气筒编号:DA039 606精烘包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m高的排气筒(3#)(排污许可证排气筒编号:DA040 606精烘包粉碎机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除尘+碱喷淋+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污许可证排气筒编号:园区综合危废库排气筒DA001)排放。 验收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验收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区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废气治理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消罐废水、废气冷凝废水、工艺废水(酶离心废水、离心废水、电渗析废水、水洗废水等)进入浓污池暂存,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浓缩冷凝水、工艺废水中的冷凝废水进入清污池暂存,项目浓污水、清污水经各自污水管道送至鲁抗生物医药循****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0m3/d,处理工艺:预处理+生物处理)处理。处理后****处理厂深度处理 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排放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保护局****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邹环字〔2014〕44号****处理厂接****工业园****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0T特许经营协议)。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空气废滤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菌泥、筛分的大晶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氨基酸类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渣、废滤布收集后外售,其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液、废滤布、废活性炭、滤渣为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理。固废严格管理,及时清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存、运输、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噪声:项目优化了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所有经过膜过滤产生的菌泥,通过泵泵入到喷干塔周转罐,由螺杆泵泵入到喷干塔,通过控制将菌泥进行喷干,喷干后的菌体进行包装,然后返回到发酵作为原料替代酵母粉和蛋白胨进行使用。减少了危废产生量,有利于减轻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总量指标要求:本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为:COD(管理指标)≤5.67t/a,NH3-N(管理指标)≤0.405t/a;颗粒物≤0.2684t/a,VOCs≤1.2183t/a。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230043t/a,小于总量控制指标0.2684t/a。VOCs年排放量为0.9555t/a,小于总量控制指标1.2183t/a。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0.9555t/a,小于总量控制指标5.67t/a,氨氮年排放量为0.02089t/a,小于总量控制指标0.405t/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9555 | 0 | 0 | 0 | 0.956 | 0.956 | |
0 | 0.0209 | 0 | 0 | 0 | 0.021 | 0.02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3 | 0 | 0 | 0 | 0.23 | 0.23 | / |
0 | 0.9555 | 0 | 0 | 0 | 0.956 | 0.95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鲁抗生物医药循****处理站 |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保护局****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邹环字〔2014〕44号****处理厂接****工业园****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0T特许经营协议) | 依托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发酵车间排气筒(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606有组织废气排气筒DA042 | 已监测 | |
2 | 发酵车间现有排气筒(DA048)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606发酵无组织废气排气筒DA041 | 已监测 | |
3 | 提炼车间现有排气筒(DA049)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606提取废气处理排气筒DA038 | 已监测 | |
4 | 精烘包车间排气筒(2#)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606精烘包排气筒DA039 | 已监测 | |
5 | 破碎粉尘排气筒(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606精烘包粉碎机排气筒DA040 | 已监测 | |
6 | 危废暂存间排气筒(DA00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园区综合危废库排气筒DA001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优化了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空气废滤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筛分的大晶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氨基酸类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泥、菌渣、废滤布收集后外售,其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液、废滤布、菌泥、滤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空气废滤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菌泥、筛分的大晶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氨基酸类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渣、废滤布收集后外售,其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液、废滤布、废活性炭、滤渣为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理。固废严格管理,及时清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存、运输、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加强运行管理,合理布设生产装置,定期对生产装置罐区、输送管线等进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按照相关规范对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储罐区设置围,设置导排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公司现有事故水池(3000m3),确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完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加强了运行管理,合理布设生产装置,定期对生产装置罐区、输送管线等进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按照相关规范对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储罐区设置围,设置导排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3000m3),确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完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606发酵车间,并在其南侧扩建一座发酵车间,共设发酵生产线12条(其中10条依托,2条新增,原车间内的色氨酸产品不再生产);依托606提炼车间,并拆除东侧成品库,**一座精烘包车间,建设氨基酸及其衍生物生产线,配套建设部分罐区及环保设施等,污水处理依托**鲁抗****公司,事故池依托******公司,危废库依托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余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606发酵车间,在其南侧扩建一座发酵车间,共设发酵生产线12条(其中10条依托,2条新增,原车间内的色氨酸产品不再生产);依托606提炼车间,拆除东侧成品库,**一座精烘包车间,建设氨基酸及其衍生物生产线,配套建设部分罐区及环保设施等,污水处理依托**鲁抗****公司,事故池依托****,危废库依托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余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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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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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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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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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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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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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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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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