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市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公开征集**市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见习单位征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
二、岗位征集范围
在**市审批机构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能够按时报送见习人员考勤等相关资料,并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见习岗位要求
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四、申报办法
(一)现场申报
有就业见习需求的单位,需下载填写《**省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市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携带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服务中心214室申报。
(二)网上申报
1. 单位用户进入******保障厅网站(http://rst.****.cn/),点击“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法人办事”。具体操作步骤请下载附件《就业见习单位操作手册》。
2. 网上申报完成后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服务中心214室进行备案。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月)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六、见习管理
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必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严格考勤,请假需按单位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按时足额支付见习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将按规定取消见习单位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再列为见习单位,不能办理就业见习。
七、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
申报地址:**市人力**市场214室
咨询电话:035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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