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受委托公开挂牌处置**市**县潇浦镇永明中路瑤城鑫都一层8铺,挂牌价格人民币265.48万元。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该房地产座落:**市**县潇浦镇永明中路瑤城鑫都一层,建筑面积228.27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湘(2019)**县不动产权第 ****932号,房屋总层数:19层:所在层:1层。附记:原土地证记载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40年,终止日期为2056年6月19日;住宅用地70年,终止日期为2085年6月19日。
处置标的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19层。评估对象位于第1层,层高约6米,处置标的登记用途为商业服务,现实际作家具卖场使用。装修情况为:外墙部分刷涂料,部分贴**石墙面,地面部分为地砖,部分为水泥地面,内墙刷白,天花刷白,安装有卷闸门、玻璃门等。评估对象水、电、卫、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建筑物维护使用情况较好,成新率约七成新。有租赁。
二、报名须知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在报价网址:http://bj.****.com/hall/?seid=172********1810943
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个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万元整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账户。户名:**** 账户:810********0688888开户行:**银行汇丰支行鑫泰支行,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及报价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4日(9:00-17:00)
报名联系人: 米女士158****9142
李先生 137****7528
三、交易条件
1、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合利国文交所在《网络报价单》上签字,并将交易价款、交易佣金及平台服务费(总计为成交价款的4%)一次性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网络报价单》、《资产交易合同》等)以及支付足额交易价款,自受让方应当履行上述义务之日起逾期15 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4、转让方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6、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原有租赁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四、特别提醒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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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