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1个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2024】1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平发改审〔2024】1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镇龙镇、元山镇、岩口镇、邱家镇、青云镇、西兴镇、土垭镇、兰草镇、**镇、土兴镇、白衣镇、笔山镇、金宝街道、涵水镇、粉壁镇、大寨镇、板庙镇、响滩镇、望京镇、驷马镇、岳家镇、佛楼镇、泥龙镇、****办事处、****委员会、****管理局、澌岸镇、得胜镇、三十二梁镇、云台镇、涵水镇、粉壁镇、大寨镇、板庙镇、响滩镇共计30个乡镇建设点)。
2.2 建设规模: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 1650 套(间),包括:宿舍型 956 套(间)、住宅型 694 套(间)。完善室内厨房、网络、收储等配套设施,增设 室外文体活动、快递收取、充电设施等功能服务,完善室内外环境、管线、消防等基本功能改造等相关配套设施 。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设计范围包括现场图文资料采集、数据核实、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施工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③施工单位: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12日 开始登陆:**市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办事处华严社区**街东段 73 号附 17 ****广场人行**下一层)
邮 编: 636499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827-****8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望王路东段 517 号**名都 A3 幢 21 楼 1 号、2 号、7 号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27-****9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7月1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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