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7-11】
**县大屯镇大屯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备-[2024]-00070号”文件实施采购,采购人:****,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项目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大屯镇大屯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零伍佰壹拾玖元整(小写:930519.00元)
3.施工地点:**县大屯镇大屯村
4.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2024年08月08日-2024年09月30日
6.采购范围及内容:建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财政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类似的项目业绩(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供应****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2021年-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8日17时30分,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220********055011992,磋商保证金:玖仟叁佰元整(9300.00元),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前提交,****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
五、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和须知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市政务大厅六****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大屯镇
联系人:毕向友
联系电话:0436-****00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县**东路翰林学府22号楼下
联系人:张舒曼
电 话:130****8116
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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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