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禾化工锅炉及新增窑炉燃料技改项目 (来舟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30267x | 建设单位法人:林杰 |
胡祖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夏道镇大窠一路4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元禾化工锅炉及新增窑炉燃料技改项目 (来舟厂)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来舟镇建设桥南路86号 |
经度:117.99002 纬度: 26.6200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南环审函延〔2023〕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30267X001R |
2021-08-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9 |
7.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30267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清****公司 |
****0702MA34ALTD9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67911G | 竣工时间:2024-0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014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1台6t/h燃气锅炉,新增窑炉天然气燃烧系统作为备用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1台6t/h燃气锅炉,新增窑炉天然气燃烧系统作为备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燃气锅炉工艺流程 燃气蒸汽锅炉是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炉内燃烧放出来的热量,加热锅内的水,并使其汽化成蒸汽,作为热能。水在锅(锅筒)中不断被炉里气体燃料燃烧释放出来的能量加热,温度升高并产生带压蒸汽,产生的蒸汽通过管道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燃气锅炉工艺流程 燃气蒸汽锅炉是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炉内燃烧放出来的热量,加热锅内的水,并使其汽化成蒸汽,作为热能。水在锅(锅筒)中不断被炉里气体燃料燃烧释放出来的能量加热,温度升高并产生带压蒸汽,产生的蒸汽通过管道用于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工艺,优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水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锅炉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和窑炉废气,锅炉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窑炉废气经“SCR+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理后通过一根55米排气筒排放。水污染防治。建设单位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锅炉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定。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4747.667 | 4932.288 | 21609.399 | 8070.556 | 0 | 21609.399 | -3138.268 | / |
48.6 | 0.1578 | 2.738 | 46.02 | 0 | 2.738 | -45.862 | / |
33.3 | 3.375 | 27.165 | 9.51 | 0 | 27.165 | -6.135 | / |
0.158 | 0 | 0.158 | 0 | 0 | 0.158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生化系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池) | / | 已建设 | 生化系统出口监测结果为:pH7.4~7.5(无量纲),悬浮物26mg/L,氨氮1.38mg/L,化学需氧量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6mg/L,总磷0.46mg/L、总氮15.6mg/L,动植物油类0.11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SCR脱硝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燃气锅炉废气治理设施出口的平均颗粒物实测浓度为4.2mg/m3,平均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为4.41mg/m3,平均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18kg/h,颗粒物去除率为10.1%、平均二氧化硫实测浓度为<3mg/m3,平均二氧化硫折算排放浓度为<3.14mg/m3,平均二氧化硫排放速率为<0.014kg/h、平均氮氧化物实测浓度为23mg/m3,平均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为24.0mg/m3,平均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0.098kg/h,氮氧化物去除率为72.8%、烟气黑度<1级。 | |
2 | “SCR+干法脱硫+布袋除尘”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及其修改单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窑炉废气治理设施出口的平均颗粒物实测浓度为5.4mg/m3,平均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为7.91mg/m3,平均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18kg/h,颗粒物去除率为89.4%、平均二氧化硫实测浓度为<3mg/m3,平均二氧化硫折算排放浓度为<4.36mg/m3,平均二氧化硫排放速率为<0.065kg/h、平均氮氧化物实测浓度为166mg/m3,平均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为242mg/m3,平均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3.61kg/h,氮氧化物去除率为60.0%、平均氨实测浓度为8.54mg/m3,平均氨折算排放浓度为12.4mg/m3,平均氨排放速率为0.185kg/h,烟气黑度<1级。 | |
3 | 厂界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浓度343μg/m3,氨最高浓度0.25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隔声、距离衰减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厂界昼间噪声1▲为55.0~55.1dB(A)、2▲~4▲为53.9~59.6dB(A)、厂界夜间噪声1▲为48.3~51.5dB(A)、2▲~4▲为49.4~52.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定。 | 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50,代码为772-007-50,更换后产生的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年产3万吨高级白炭黑项目、热蒸汽供应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水玻璃窑炉烟气深度治****工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年产3万吨高级白炭黑项目、热蒸汽供应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水玻璃窑炉烟气深度治****工厂)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