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B区)公辅设施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0MA7411J295 | 建设单位法人:李刚 |
| 许彦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区 |
| **省**市**新区栖云山路75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新区专精****基地项目(B区)公辅设施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 ****园区纬五十七路以北、纬五十八路以南、经三十六路以东、经三十七路以**域 |
| 经度:103.571260 纬度: 36.64778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9 |
| 新环审发〔20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18.04 |
| 1948.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0MA7411J29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411809A | 验收监测单位:**联合监测****公司 |
| ****0100MA722BPD8L | 竣工时间:2023-04-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1-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本次验收内容仅为****负责建设的**新区专精****基地项目(B区)公辅设施,不包含罐区及其相关设施。项目属于公辅设施,不涉及产品及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内容仅为****负责建设的**新区专精****基地项目(B区)公辅设施,不包含罐区及其相关设施。项目属于公辅设施,不涉及产品及生产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厨房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厂区西南侧设置高浓度废水收集池、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和废水混凝沉淀池各1座,各车间废水排至根据其水质浓度排入高浓度废水收集池或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园区废水管网。公辅工程废气吸收塔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厂区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由低浓度废****园区废水管网。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进入厂区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园区废水管网。 噪声:产噪设备采用安装减振基座、隔声,采用车间隔声等措施。 危废: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包装后分区暂存于专精特新B区指定的甲类仓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 土壤地下水:土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厨房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厂区西南侧设置高浓度废水收集池、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和废水混凝沉淀池各1座,各车间废水排至根据其水质浓度排入高浓度废水收集池或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园区废水管网。公辅工程废气吸收塔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厂区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由低浓度废****园区废水管网。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进入厂区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园区废水管网。 噪声:产噪设备采用安装减振基座、隔声,采用车间隔声等措施。 危废: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包装后分区暂存于专精特新B区指定的甲类仓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 土壤地下水:土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厂区西南侧设置2740m3事故废水收集池(兼初期雨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西南侧设置1座4200m3事故水池,1座787.5m3初期雨水池。 |
| 事故水池容积由2740m3增大到了4200m3,单独设置了1座787.5m3初期雨水池,厂区事故废水收集能力增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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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78 | 0.35 | 0 | 0 | 0.178 | 0.17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园区污水管网执行《******集团有限公司关****工园区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纳管标准的报告》(2022年2月18日版)中的指标限值要求。 | 本项目公辅工程废气吸收塔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厂区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由低浓度废****园区废水管网。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进入厂区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园区废水管网。 | 验收监测期间,低浓度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标准》表1中低浓度污水进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CB18483-2001)要求。 | 废水收集池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高的15m排气筒排放。 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危废仓库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废水收集池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噪声源****泵站,均布置在泵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 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测值范围为52~55dB,夜间测值范围为40~43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 1 | 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 | 1#丙类库、循环水池、消防水池及泵房、厂区道路等构筑物防渗措施为:基础夯实后铺设10cm厚细砂层,然后采用混凝土筑,厚度250mm,抗渗等级不低于P8,混凝土强度为C30,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要求. 甲类仓库等区域防渗:基础夯实后铺设10cm厚细砂层,然后采用混凝土筑,厚度300mm,抗渗等级P8,混凝土强度为C30,水池内表面涂刷了防水涂料,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要求。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相关要求,该项目所采用的的防渗能够满足环评防渗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 1 | 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包装后分区暂存于专精特新B区指定的甲类仓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 | 公辅设施产生固废主要为维修废机油、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水沉淀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维修废机油、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水沉淀污泥等危险废物依托专精特新B区建设危废仓库(12#、17#甲类仓库)暂存后均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园区环卫工人日****填埋场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 1 | 厂区西南侧设置2740m3事故废水收集池(兼初期雨水池)。 | 目前专精特新设置有1座4200m3的事故水池、1座787.5m3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集水井位于厂区最低位置,B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能够自流进入集水井。****已编制完成**新区专精****基地项目(B区)公辅设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8****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新环预案备-2023-068-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环保搬迁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区域削减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功能置换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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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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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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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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