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华药港核心区生活配套区4#人才公寓样板间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鑫科医药****公司,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东北部,**曹圩河及花果山大道、西至创新路、北至东晋路、南至药港路。
2.1.2建设内容:中华药港核心区生活配套区4#人才公寓样板间装修工程施工;
2.1.3招标控制价:931656.87元
2.1.4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华药港核心区生活配套区4#人才公寓样板间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万元及以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原件以供核查,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原件以供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5)如提供EPC业绩,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投标人负责施工或施工总承包,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省、**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 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 。
4.2获取方式:********学院路8****酒店2楼20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处进行报名。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7月18日 09 时00分,地点****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申总
联系电话:178****121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学院路8****酒店2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