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11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常用广告类物资采购项目(2024年)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邀请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常用广告类物资采购项目(2024年)
四、项目类型:货物类
五、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供货期 | 预算金额 |
常用广告类物资采购项目(2024年) | 1年或供货总金额达到25万元(以两者中先到为准,如供货总金额先达到25万元,则该合同提前终止),以签订合同时间起计算。 | 人民币25万元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部分。
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监察部门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10.1投标人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10.2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网上: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发送至****@163.com。发送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否则后果自负。
现场:到**市**区桂城南**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递交资料。
3.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3) 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获取采购文****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5. 获取采购文件费请汇至以下账户(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银行****分行 | 445********046775 (注意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9时30分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3. 投标及开标地点:**市****工业园A区兴科路5号C座3楼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止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市**区******公司官方网站 (网址:https://www.****.com/xitou/a/web/index)和****网(www.****.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市**区******公司官方网发布的为准。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异议与投诉
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 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实名投诉,采购人纪检室联系方式:投诉电话:0757-****8915;投诉邮箱:****@sina.com;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狮山镇兴科路3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717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桂城南**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0148
邮政编码:528200 电邮:****@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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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