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不锈钢快餐盘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1.6万元。
4、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6、付款方式:供货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市场主体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10 日至2024年 7月 19 日。
地点:****后勤处(地址:**市**区先锋街道苏家埭村7组)
获取方式:自行领取,资料工本费0元/单位。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20日10时30分。逾时,将不接受响应文件。
2.地点:****会议室。
五、文件发布期限: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本次开标时,每家供应商仅允许一名投标经办人员参加(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如出现个别人员假借投标单位名义出现在开标现场,扰乱开标现场秩序,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禁止其在相应期限内参加本区域各类招投标活动。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转账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30日内可申请退还(无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 施先生 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8291 15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