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武装部整体搬迁项目土石方工程-红线内三通一平土石方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开挖平整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0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建设工程网上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6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 | ||||||
投标总价 | ****987.67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桂245****01799;身份证号:452225********29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川(证书编号:桂**C3(2020)****711;身份证号:452226********89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 | ||||||
投标总价 | ****084.32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姚文胜(注册编号:桂245****07401;身份证号:452328********15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莉(证书编号:桂**C3(2018)****810;身份证号:450326********18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 | ||||||
投标总价 | ****197.60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庞宇(注册编号:桂245****68982;身份证号:450923********803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小华(证书编号:桂**C3(2017)****922;身份证号:450324********65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285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