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300t/h锅炉扩建项目电梯招标文件(2024/07)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和垫资能力并认可招标方的付款方式。
3、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技术标应以技术应答的形式进行投标,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偏离的形式做出特殊说明,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多项材料、备件打包招标时,原则上不得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遇停产产品或型号可提供升级替代产品,但要用醒目字体予以标明。
4、****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以Word、Excel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产品,一经发现卖方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的主观故意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中标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并且将此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做为供应商评标重要依据,一家供应商六个月内三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一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损失。
6、本次招****集团电子商务会员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集团官网www.****.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二、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设备、备件、材料、包装、运输等综合费用,报不含税单价及总价,技术标或总包工程还须另行标明安装、调试、培训等其它费用。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做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者出现偏差时选较高者。
2、详见附页,图纸、技术规范书等。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标明运输方式,含运输时间****集团****中心的到货时间。
2、送货地址:**省**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管理中心。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技术协议。
2、现场验收:供方代表、****中心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规格型号不符、标识不清、包装损坏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凭外观验收无法判定其内在质量状况的,需经检验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限的,卖方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相应影响及损失。
4、联合验收:对于由多种元器件搭配组合而成的配电柜、控制柜、仪表盘类设备,或由电脑软硬件系统、控制单元、执行机构组成的集散控制系统类设备,由供方代表、业主代表、****中心、采购中心、审计部共同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如发现现场实物与合同内配置清单不符,供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发票到帐,****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1、执行《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交付所购产品,中标主除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外,每迟延一日还应向招标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产品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迟延交付而影响到招标方的项目进度,或迟延交货逾期十个日历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未履约所造成的买方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招标内容清单: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 | 客梯 | 额定载重1t | 台 | 1 | |||
2 | ****0996 | 客货两用电梯 | 客货两用电梯 | 台 | 1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税率13%):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
供货期:
****中心备件处
商务联系人电话:153****9797
技术联系人电话:153****6922
附页:图纸与技术要求如下
技术规范
1 总 则1.1 本规范书适用******公司2×300t/h锅炉扩建项目,它包括锅炉房客货两用电梯、网控楼客用电梯的本体及其控制调节装置、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指导安装和配合验收取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电梯的总体性能由投标方总负责。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全新的、优质的、符合本规范书以及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的成套产品,并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在投标阶段对本规范书有偏差意见,无论多少或多微小,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表,否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 招标方如有本技术规范以外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确认后作为技术规范的附件,具有与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
1.5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报价人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认可。
1.7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规范的清单给招标方。
1.8 本规范书经投标方与招标方双方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9 部分设计(如栏杆、步道、平台、电缆布置、油管布置)需经过招标方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制造。
1.10 投标方****电厂该设备出现问题的措施,如该设备在本项目中出现同类型问题,将在商务合同中明确罚款细则。
1.11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提供交货顺序及进度清单报招标方、每周以传真或函件方式报制造进度给招标方。
1.12投标方所报产品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应提供技术规格资料,以避免现场组装带来质量问题。
1.13投标方配套设备(外购件供应商)的品牌、详细技术参数及使用业绩以传真或函件形式报招标方确认,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使用。
1.14土建交安前,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条件确认、签证,并填写土建交安验收单(详见附件一),对结果正确性负责。若投标方人员不能按时到场,视为对土建交安条件无异议。若经投标方确认后仍发生问题,按相关条例处罚。
1.15投标方设备缺陷处理原则为:投标方负责缺陷处理,如发生争议,经招标方、监理进行责任界定,如属投标方责任投标方必须遵守执行,如发生影响进度、安全、质量投标方将按照相应条款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1.16在单体调试后,投标方应依据合同要求提供各种参数的保证值及行业标准要求值的满足情况。
1.17投标方应在安装、调试前对相应人员进行交底、培训,并对安装规程进行审核,对定期工作(如维护、更换、加油等)提供清单。
1.18所有进口设备均提供进口报关单、海运证明等原产地证明相关资料。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追究相应责任。
1.19投标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取证(半年内办不了证,扣除质保金)等工作。产品在安装调试阶段,产品制造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
1.20投标方的派驻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自身的安全负全责。
1.21投标方需提供的设备相关电子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说明书、设备安装和操作手册、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用户操作培训视频、型式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
1.22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知名品牌电梯制造企业的合格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如为代理商报价,****制造厂授予的对本项目唯一供货授权证明。
1.23投标方供货期为45天,安装工期为60天。
2 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及地址
工程名称:******公司2×300t/h锅炉扩建项目
工程地址:中国**省吉****开发区516-1号
2.2安装地点:**化纤国兴****电站
2.3基本数据及条件
2.3.1自然条件
2.3.1.1 气侯
空气温度(室温)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40.2℃
2.3.1.2 年气压平均发展速度99.42KPa
2.3.1.3 年平均相对湿度 70%
2.3.1.4年平均降雨量 660mm
2.3.1.5 风速
最大 30m/s
年平均 3.4m/s
基本风压(10米高处)0.45KN/M2
2.3.1.6最大积雪深度469mm,基本雪压0.75KN/M2
2.3.1.7 建设厂地地震烈度为:7度
2.3.1.8海拔高度为 :182-184 m
2.3.1.9 最大冻土深度 :-1.90m
3 设计和运行条件3.1 设计概况
本次招标电梯共计2台,一台为电梯井布置在锅炉房框架内,电梯能满足客货两用的要求。电梯的设计制****电站的运行条件以及使用情况,具备有效的防粉尘措施,设备能长期、可靠、安全运行,并且便于检修维护。另一台电梯井布置在网控楼内,电梯能满足客用的要求。投标方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供设备的实物照片或者彩色效果图(包括轿箱、控制面板、梯厅装饰等)。
3.2 电梯规范
3.2.1 设备型式:微机控制交流变压变频调速客货两用梯
型号:
安装数量:本次共配置1台。
载重量:2000 kg
设备布置:室内,锅炉房两炉中间
开门方式:对通双扇中分自动门
控制方式:单台集选控制
机房位置:上机房
制作标准: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2.2设备型式:微机控制交流变压变频调速客用梯
型号:
安装数量:本次共配置1台。
载重量:1000 kg
设备布置:室内
开门方式:双扇中分自动门
控制方式:单台集选控制
机房位置:上机房
制作标准: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 技术要求4.1 基本参数
型号:
名称: 客货两用梯
驱动系统:变频变压调速(VVVF) 驱动
门机系统:微机控制的VVVF调速门机
主机位置:
电梯状态:全新状态产品。
数量:1台
载重量: 2000 kg
控制方式:
制作标准:电梯制造规范GB/T 7588.1-2020
电 源:动力电源:三相四线制,交流380伏50HZ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HZ
招标方提供一路380/220V电源,内部需要的其他电源由投标方控制柜分接。
井道尺寸: 宽 2600 mm深 2950mm
速 度: 1.6 m/s
轿厢内尺寸: 宽 1800mm深2300mmx高2500mm
开门尺寸: 宽1500mm高2200mm
机房位置: 井道顶部,标高61m(根据锅炉顶层标高确定)
开门方式:对通双扇中分自动门
停靠层站(暂定):电梯服务7层7站7门,停:1,2,3,4,5,6,7层。电梯门口均为对通方向。各层标高(暂定)为:(0.0m;8m,15.9m;23.7m; 30.9m;42.1m;51.1m,61m{机房层,暂定})。如招标方增加或减少服务层数,则增(减)每层调整 元。在服务层数不变,调整各停靠服务层高时应不引起电梯价格的变化。
电梯高度每增加1米增加 元。
行 程:( 51.1 ) m
服务楼层:1楼主层
井道总高: 51.1 m(暂定)
工作条件:锅炉区外侧室内布置(井道密封)。
4.2 基本参数
型号:
名称: 客用梯
驱动系统:变频变压调速(VVVF) 驱动
门机系统:微机控制的VVVF调速门机
主机位置:
电梯状态:全新状态产品。
数量:1台
载重量: 1000 kg
控制方式:
制作标准:电梯制造规范GB/T 7588.1-2020
电 源:动力电源:三相四线制,交流380伏50HZ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HZ
招标方提供一路380/220V电源,内部需要的其他电源由投标方控制柜分接。
井道尺寸: 宽2560mm深2200mm (井道固定尺寸)
速 度: 1.6 m/s
轿厢内尺寸: 宽 1500mm深1600mmx高2400mm
开门尺寸: 宽900mm高2100mm
机房位置: 井道顶部,标高29.7m(根据顶层标高确定)
开门方式:双扇中分自动门
停靠层站(暂定):电梯服务5层5站5门,停:1,2,3,4,5层。电梯门口均朝一个方向。各层标高(暂定)为:(0.0m;8m,11.2m;16m; 25.5m;29.7m{机房层,暂定})。如招标方增加或减少服务层数,则增(减)每层调整 元。在服务层数不变,调整各停靠服务层高时应不引起电梯价格的变化。
电梯高度每增加1米增加 元。
行 程:( 51.1 ) m
服务楼层:1楼主层
井道总高:暂定25.5m
工作条件:室内布置(井道密封)。
4.2 性能要求
4.2.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保证人身安全和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4.2.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招标方欢迎投标方提供优于本技术协议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4.2.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4.2.4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4.2.5 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方认可或由招标方指定,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
4.2.6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4.2.7 外购材料及部件投标方应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
4.2.8 当电压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时,载有50%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宜不小于额定速度的92%。
4.2.9 电梯起动/制动的加速度/减速度最大值不大于1.6m/s2,电梯平均加、减速度应不小于0.48 m/s2。轿箱运行时的垂直振动加速度≤ 0.15cm/s2,水平振动加速度≤ 0.25cm/s2。轿箱平层准确度±5 mm。
4.2.10 各机排和电气设备在工作时不得有异常撞击声或响声。机房噪声≤65dB(A),运行中轿箱内噪声≤50dB(A),开关门噪声≤50dB(A)。
4.2.11 电梯设有消防功能。当火灾发生确认后,电梯控制系统应能接受火灾报警和消防控制系统的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停于首层。
4.2.12 轿厢和轿门及层门要求采用防火、防尘等密封装置。
4.2.13 凡关键部件和国内尚不过关的零部件,投标方可考虑从国外进口,并按国产和进口分别报价(投标方推荐2~3家)。所有进口件要提供原产地证明。
4.2.14 由招标方建造的电梯井道采用钢结构;其供给的电源至电梯配电箱。
4.2.15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电梯的抗震设计应与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相适应。电梯的抗震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5.1 考虑电梯的抗震设计时,设计用的地震力和其他载荷的组合使设备承受的应力应小于所用材料相应的屈服极限值的88%。
4.2.15.2 用来固定机房设备、导轨等的安装支撑件,应有措施防止被支撑物在地震时出现翻倒、脱离以及导致危险的移位。
4.2.15.3 应采取措施防止对重块不会脱离对重架、对重架及轿厢不会脱离导轨。
4.2.15.4 应采取措施防止曳引绳不会从绳轮上脱槽。
4.2.15.5 应采取措施避免随行电缆、补偿链(绳、缆)、限速器钢丝绳等因勾挂或缠绕到井道内凸出物上而造成损伤。井道内凸出物包括导轨支架、井道设备的安装支撑件、层门地坎等。
4.2.15.6 在地震活动较频繁的地区,可增配电梯的地震操作功能。
4.3结构与系统配置要求
4.3.1 轿厢、轿门和开门机
4.3.1.1 轿箱具有自动称重功能,内、外应有轿厢位置显示及运行方向显示。
4.3.1.2 轿厢内部净高度及使用人员正常出人轿厢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 m。
4.3.1.3 轿厢的有效面积、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
4.3.1.4 轿壁、轿顶和轿厢地板的机械强度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
4.3.1.5 当轿门处于关闭位置时,轿门应具有如下机械强度:用一个300 N的力,沿轿厢内向轿厢外垂直作用于门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5 cm“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轿门应:
a) 无水久变形;
b) 弹性变形不大于15 mm:
c) 试验期间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4.3.1.6 轿厢的通风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
4.3.1.7 轿厢的照明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
4. 3.1.8 对于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阻止关门力不应大于150 N 该力的测量不应在关门行程开始的1/3以内进行。在轿门关闭过程中 ,当乘客通过人口被门扇撞击或将被撞击时,一个保护装置应自动地使门重新开启。此保护装置的作用可在每个主动门扇最后50 mm的行程中被消除。
4.3.1.9 如果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电梯应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
4.3.1.10 轿箱内设置运行遇障时报警按钮,停电时轿箱可自动停层(平层)开门。
4.3.1.11 轿箱内电话、排气扇、照明灯、应急电灯由投标方供货。
4.3.1.12 材料及设备要求:轿厢侧壁装修为1.5mm厚的发纹不锈钢板,后壁装修为1.5mm厚的发纹不锈钢板,地板采用不小于5mm厚的不锈钢花纹钢板。
4.3.2 层门与门锁
4.3.2.1 层门讯号:各层均设电梯运行方向/位置指示器,按钮面板装修全部为花纹不锈钢板。
4.3.2.2 进入轿箱的井道开口出装设无孔的中分自动门,门及周围的设计应避免人员或衣物被夹住造成的伤害。
4.3.2.3 地坎、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由于磨损、锈蚀或火灾原因可能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设有应急的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4.3.2.6 与动力驱动的层门运动相关的保护要求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
4.3.2.7 在型式试验时,门锁装置应能承受一个沿开门方向并作用在门锁高度处的最小为下述规定值的力,而无永久变形
4.3.2.9 除了GB 7588中情况外,如果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能起动电梯或保持电梯继续运行
4.3.2.10 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意一扇),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
4.3.2.11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层门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而打开,则应有一种装置(重块或弹簧)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4.3.2.3 层门材料:各层梯厅门采用发纹不锈钢。
门框材料:门框的材料采用发纹不锈钢。
层门大门套:采用发纹不锈钢。
4.3.3 驱动主机
4.3.3.1 驱动主机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电机满足能效2级。电梯曳引机要求永磁同步无齿轮。
4.3.3.2 制动系统应具有一个机-电式制动器(摩擦型)。
a) 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则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重量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
b) 被制动部件应以机械方式与曳引轮或卷筒、链轮直接刚性连接 。
4.3.3.3 驱动主机在运行时不应有异常的振动和异常的噪声。制动器线圈和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及驱动主机减速箱体内的油温均不应大于GB/T 24478中规定。
4.3.3.4 驱动主机减速箱箱体分割面、观察窗(孔)盖等处应紧密连接,不允许渗漏油。电梯正常工作时,减速箱轴伸出端每小时渗漏油面积不应超过GB/T 24478的规定。
4.3.3.5 驱动主机装配后应按GB/T 24478进行检验。
4.3.4 限速器
4.3.4.1 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不应低于电梯额定速度的115%,且应小于下列数值:对于电梯额定速度(v)大于:1.0 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1.25v+0.25/ v (m/ s)。
4.3.4.2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不应小于安全钳起作用时所需提拉力的2倍,且不小于300 N对于仅靠摩擦力来产生张力的限速器,其槽口应经过附加的硬化处理或具有一个符合GB 7588中M2. 2. 1要求的切口槽。
4. 3.4.3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于检查和维护。
4.3.4.4 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应大于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应超过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的10%。
4.3.4.5 在轿厢上行或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限速器上或其他装置上应有一个符合GB 7588中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但是,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0 m/s的电梯,此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可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起作用。
4.3.4.6 如果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在限速器未复位时,一个符合GB 7588中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电梯的启动。
4.3.4.7 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应通过一个符合GB 7588中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动机停止运转。
4.3.4.8 限速器动作前的响应时间应足够短,不允许在安全钳动作前达到危险的速度。
4.3.5 安全钳
4.3.5.1 轿厢应装有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甚至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应能夹紧导轨使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
4.3.5.2 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应是渐进式的;其他情况下可以是瞬时式的。
4.3.5.3 不应采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
4.3.5.4 在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下落的情况下,渐进式安全钳制动时的平均减速度应为0. 2gn~1.0gn。
4.3.5.5 轿厢空载或载荷均匀分布的情况下,安全钳动作后轿厢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
4.3.5.6 如果轿厢或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对重(或平衡重)上应装有安全钳。
4.3.5.7 轿厢安全钳应装有一个符合GB 7588中14. 1. 2的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使电梯驱动主机停转。
4.3.6 缓冲器
4.3.6.1 电梯采用耗能型缓冲器。
4.3.6.2 耗能型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
4.3.6.3 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下落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缓冲器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 gn;
b)2.5 gn以上的减速度时间不应大于0.04 s;
c)缓冲器作用后应无永久变形。
4.3.6.4 缓冲器动作后,只有在缓冲器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为检查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装置应是一个符合GB 7588中14. 1. 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4.3.7 悬挂装置
4.3.7.1 悬挂钢丝绳的特性应符合GB 8903电梯钢丝绳的有关规定。
4.3.7.2 钢丝绳最少应有两根,每根钢丝绳应是独立的。
4.3.7.3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8 mm。曳引轮或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40。
4.3.7.4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
4.3.7.5 钢丝绳与其端接装置的接合处(绳头组合)机械强度,至少应能承受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荷的80%。
4.3.7.6 钢丝绳曳引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 轿厢装载至125% GB 7588 中规定的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
b) 应保证在任何紧急制动状态下,不管轿厢内是空载还是满载,其减速度的值不能超过缓冲器(包括减行程的缓冲器)作用时减速度的值;
c)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4.3.8 对重**衡重
对重**衡重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
4.3.9 导轨
导轨应符合GB 7588中的规定,T型导轨还应符合GB/T 22562的规定。
4.3.10 电梯井道及基坑的建筑尺寸:
(1)井道尺寸:
(2)地 坑 深:
(3)顶 层 高:
(4)机房尺寸:
4.3.11 电梯的功能配置
1) 全集选控制运行
2) 超载保护
3) 超载报警
4) 超速电气保护
5) 超速机械保护
6) 光眼与安全触板保护
7) 门过载保护
8) 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
9) 开门异常自动选层
10) 电动机空转保护
11) 电动机过热保护
12) 对讲机通讯
13) 警铃报警
14) 故障低速自救运行
15)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
16) 位置异常自动校正
17) 停电应急照明
18) 轿顶(主机及控制柜)检修操作
19) 机房内检修操作
20) 无呼自返基站
21) 满载直驶运行
22) 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
23) 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
24) 起动补偿功能
25) 预留轿内电话线接口
26)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
27) 开门时间自动控制
28) 运行次数显示
29) 轿内照明自动控制
30) 轿内通风自动控制
31) 故障自动检测
32) 故障自动存储
33) 待机定期自检
34) 泊梯功能
35) 层高自测定
36) 消防迫降
37) **开门时间,设专用**按钮
38) 消防员专用运行(基层:1F)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4.1 控制屏开关柜要求防尘、防腐蚀、防锈。
4.4.2 投标方负责提供安装机房内(如有必要)通风设施,由于温度原因而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由投标方负责。
4.4.4 电气部分
4.4.4.1 供电电压波动在-15%~+10%范围内。
4.4.4.2 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应分设。
电源说明:
(1)交流三相 380V/50Hz
(2)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机房电梯控制柜前(电源箱由招标方负责),余下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包括厢体及井道照明)。
4.4.4.3 锅炉房电梯有事故保安电源(招标方提供),紧急状态下,可保证消防电梯的运行,保证电梯及前室的应急照明;
锅炉电梯应设一可切断电梯主电源的开关(招标方提供),但该开关不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 轿厢照明和通风;
(2) 轿顶电源插座;
(3) 驱动间照明;
(4) 机房/控制间电源插座;
(5) 电梯井道照明;
(6) 报警装置。
4.4.4.4 所选用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端子等均采用进口品牌,并考虑潮湿的运行环境;控制系统如有采用PLC控制,要求选用***,并提供组态软件、应用软件的备份文件、SAMA图等,(组态软件采用concept2.6、应用软件采用intouch9.5);其模件和配件应提供15%的备件;所提供的室外控制柜、井道、轿厢控制柜和接线箱等,要求使用优质品牌产品,要求304不锈钢,至少1.5MM厚,防水等级IP65,每层开关合等设备防护等级不小于IP55。
4.4.5 设备铭牌采用不锈钢金属板制造,铭牌安放在运行人员易于看到的地方,并刻有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1) 制造厂家名称;
(2) 设备名称;
(3) 设备型号;
(4) 主要技术参数;
(5) 出厂日期编码;
(6) 出厂检验编码。
(7) 部件KKS编码
4.4.6 全部钢材必须进行预处理,去掉轧制氧化物、锈及异物,焊接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气孔、夹渣、焊瘤、裂纹等缺陷存在,以确保焊缝质量。主要焊缝应进行探伤检查。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
电梯内装有视频监控探头,并提供接口,****电厂视频交换机通讯线缆。
4.6 技术标准
4.6.1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应遵照下列标准及其它现行有效的中国标准和规范,但不限于此:
《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8-2009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20
《电梯试验方法》 GB/T10059
《电梯的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4048. 1-2006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用低压电器技术要求》 GB/T 20645-2006
《电梯T型导轨》 GB/T 22562-2008 (ISO 7465:2007.IDT)
《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GB/T 24474-2009 (ISO 18738:2003, ID T)
《电梯曳引机》 GB/T 24478-2009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0-2002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 GA 109-1995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6465-2021
4.6.2 电梯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
4.6.3 在厂标准高于国标时,应按厂标准执行;
4.6.4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4.7 性能保证
4.7.1 电梯的质量保证
4.7.1.1 电梯的主要零部件均应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试验,以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技术协议文件要求。0.
4.7.1.2 主要零部件应有试验报告。
4.7.1.3 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本工程实际使用条件的影响。
4.7.1.4 设备用材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原则。
4.7.1.5 投标方应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措施。
4.7.2 性能保证
电梯所有性能需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4.7.2.1电梯载重量不小于: 1000kg、2000 kg
4.7.2.2电梯起动/制动的加速度/减速度最大值不大于1.6m/s2。
4.7.2.3机房噪声符合国标要求。
4.8 安装调试要求
4.8.1设备安装前投标方派遣技术人员,对基础和外形尺寸等进行确认是否可以安装。
4.8.2设备安装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中的问题,对安装的结果进行验收评定,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投标方的统一指挥。****安装队到项目所在地点负责安装特殊设备时,投标方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
4.8.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进行验收确认是否具备调试条件(如送电等)。并派人负责现场进行整机的调试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协调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并服从现场调总的指挥。
4.8.4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担。
4.8.5由投标方负责调试及免费检修维护1年,其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4.8.6设备调试应包含在投标方服务范围之内。****设备厂家组织实施,并提供调试期间所有润滑油、油脂、以及其它用于调试过程的易耗易损材料,安装单位及建设单位配合完成。
5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5.1 ****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技术协议的要求。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以供招标方审阅并供执行。
5.2 检验、****工厂进行,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招标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招标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投标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验收试验在投标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投标方应按其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
5.3 投标方对其提供的设备都应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设施应由招标方认可。投标方应在计划开始前30天通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派出专家参加任何一个或全部的试验过程。
5.4 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在验收试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均应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5.5 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方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5.6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的规定。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内容见附件。
如果设备性能达不到设计保证值,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整改,如果整改周期太长影响招标方的工程总体进度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设计保证值的,招标方依据以下条款对投标方进行性能罚款或者拒收。多项保证值达不到设计要求,罚款额度累加。
6 设计界限和供货范围投标方按技术要求提供全新的完整的电梯2套。
电梯的安装、调试并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均由投标方负责实施,电梯井架安装由招标方负责。
7 包装、运输与储存7.1清洁:投标方在设备出厂前保证进行彻底内部清洁;
7.2 油漆:油漆钢材均需进行喷丸预处理(达到Sa2.5级),除锈后立即涂上保养底漆。底漆为涂环氧富锌底漆,其固体含量按重量计应不少于80%;按体积计最少为50%,底漆应采用压力型喷涂设备,二层干膜厚度不小于90μm。中间漆应采用环氧树脂云母氧化铁漆,其固体含量以体积计不少于50%。应采用压力型喷涂设备,一层干漆膜厚度不小于80μm。面漆为采用可覆涂聚氨脂固化丙烯聚氨脂面漆,固体含量以体积计应不少于50%,应采用压力型喷涂设备,二层干漆膜厚度不小于100μm。面漆颜色由投标方确定,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由同一油漆商提供,并确保油漆相溶。投标方应提供除锈和涂装工艺的说明和油漆总表面积等资料,并提供油漆样品及配方。另外,投标方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油漆供现场补漆用。
7.3包装
7.3.1设备分类装箱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包装箱外壁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7.3.2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1) 装箱清单;
(2)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3) 电梯的机房、井道布置图;
(4) 电梯的维护、使用说明书;
(5) 动力、安全、控制系统原理图、符号说明;
(6) 电气接线图;
(7) 电梯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
(8) 电梯的安装说明书;
(9) 专用工具以及易损件表。
7.4运输
经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界限规定。其他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界值,在授予合同后供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7.5储存
7.5.1投标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征,向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7.5.2投标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附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8 数据汇总参数性能汇总表/结构尺寸/配置情况表:(投标方应完善细化表格)
A | 主要参数 | ||
1 | 产品型号 | ||
2 | 额定载重量 | kg | |
3 | 额定速度 | m/s | |
4 | 控制方式 | ||
5 | 操作方式 | ||
6 | 提升高度 | m | |
8 | 站序 | ||
9 | 主层 | ||
10 | 轿厢规格(宽×深×高) | mm | |
11 | 开门方式 | ||
12 | 底坑深度 | m | |
13 | 顶层高度 | m | |
14 | 防挤装置 | ||
15 | 层门尺寸(门洞宽×门洞高) | m×m | |
16 | 拖动方式 | ||
17 | 曳引钢丝绳规格 | ||
18 | 导轨规格 | ||
19 | 电源要求 | ||
20 | 开门时间 | s | |
21 | 电动机功率 | kW | |
22 | 最大启动电流 | A | |
23 | 转速 | rpm | |
24 | 机房承重工字钢距机房楼层面净距 | mm | |
B | 轿厢内部设计 | ||
轿顶型号 | |||
轿壁材料 | |||
轿厢天花 | |||
轿厢地面 | |||
轿厢装饰 | |||
防撞设施 | |||
C | 电梯厅入口设计 | ||
厅门 | |||
门套 | |||
D | 迅号面板 | ||
轿厢操作及位置显示 | |||
厅外召唤及位置显示器 | |||
E | 本机配置功能 |
1.1 一般要求
1.1.1 本技术协议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性能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1.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协议未列出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为单台电梯所需。
1.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
1.1.5 提供运行所必须的易损件,并给出具体清单。
1.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2 投标方提供保证成套电梯功能完整所必须具备的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控制系统部件;
(2) 电动机、曳引系统部件;
(3) 轿厢部件;
(4) 导轨部件;
(5) 安全系统部件;
(6) 底坑设备;
(7) 厅门组合件;
(8) 各种开关及附件;
(9) 全套电气设施及附件(包括控制间、机房、井道的照明、插座及线路配管的设计供货、安装)。
(10)提供试验用配重块
2 设备范围
以下供货清单如无特别说明,均是指1台电梯数量,本工程共2台电梯。
表1主要部件名单(不限于本表,投标方应进一步细化完善本表)
序号 | 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曳引机 | ||||
曳引电动机 | |||||
曳引机轴承 | |||||
曳引机油封 | |||||
旋转编码器 | |||||
2 | 钢丝绳 | ||||
曳引钢丝绳 | |||||
限速器钢丝绳 | |||||
3 | 导轨 | ||||
4 | 导靴 | ||||
轿厢侧导靴 | |||||
对重侧导靴 | |||||
5 | 轿厢 | ||||
轿壁 | |||||
轿门 | |||||
轿顶 | |||||
地板 | |||||
6 | 门机 | ||||
CPU | |||||
光电耦合器 | |||||
驱动器 | |||||
门机旋转编码器 | |||||
IPM功率模块 | |||||
电流传感器 | |||||
同步带 | |||||
7 | 轿架 | ||||
8 | 层门 | ||||
门锁开关 | |||||
门锁装置 | |||||
9 | 门套 | ||||
10 | 补偿装置 | ||||
补偿缆 | |||||
11 | 控制柜 | ||||
变频器 | |||||
FMT微机控制板 | |||||
安全回路继电器 | |||||
电子板专用插接器 | |||||
JST端子 | |||||
厅、轿门锁继电器 | |||||
12 | 操纵箱 | ||||
13 | 召唤箱 | ||||
14 | 轿内指示器 | ||||
15 | 安全钳 | ||||
16 | 缓冲器 | ||||
17 | 限速器 | ||||
18 | 随行电缆 | ||||
19 | 对重及对重架 | ||||
20 | 井道件、电器附属件 | ||||
21 | 视频监控装置及电缆 | ||||
22 | 五方通话系统 | ||||
23 | 负荷试验配重块 | ||||
24 | 其它 | ||||
表2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不限于本表,投标方应进一步细化完善本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厅外按钮开关 | 个 | |||
2 | 门靴 | 件 | |||
3 | 靴衬 | 件 | |||
4 | 保险丝( A) | 条 | |||
5 | 保险丝( A) | 条 | |||
6 | 保险管 | 个 | |||
7 | 光管 | 个 | |||
8 | 数码管 | 个 |
表3 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黄油枪 | 支 | |||
2 | 压力油壶 | 个 | |||
3 | 靴衬 | 件 | |||
4 | 门靴 | 件 | |||
5 | 曳引机润滑油 | 升 | |||
6 | 盘车手轮 | 支 | |||
7 | 抱闸释放杆 | 个 | |||
表4进口件清单(表内数量为单台所需,投标方可以补充更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控制柜 | ||||||
变频器 | |||||||
FMT微机控制板 | |||||||
安全回路继电器 | |||||||
电子板专用插接器 | |||||||
JST端子 | |||||||
厅、轿门锁继电器 | |||||||
2 | 曳引机 | ||||||
曳引机轴承 | |||||||
油封 | |||||||
旋转编码器 | |||||||
3 | 门机 | ||||||
4 | CPU | ||||||
5 | 光电耦合器 | ||||||
驱动器 | |||||||
门机旋转编码器 | |||||||
IPM功率模块 | |||||||
电流传感器 | |||||||
同步带 | |||||||
6 | 其它 | ||||||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在提供图纸资料的同时提供可由通用软件编辑的电子文件。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8套(随机2套,设计院2套,招标方4套),电子文件2套,所有资料以纸质资料为准,电子文档仅作参考。图纸为AUTOCAD R2000软件绘制,表格清单为EXCEL 2003软件编制,文字说明书采用WORD 2003软件编写。
1.8 投标方必须确保以上条款所确定的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设计院来往信函、确认文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对确认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确认,逾期视为自然确认。
1.9 所有正式资料上注明“******公司2×300t/h锅炉扩建项目”字样,并注明版次,****公司印章。投标方提供最终资料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1.10 设备资料在技术协议签订后3天内提供。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以下图纸资料:
1) 井道平、立、剖面布置图
2) 机房平、立、剖面布置图
3) 机坑平、立、剖面布置图
2.2签订合同后10天内,投标方提供2套资料给招标方,资料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电梯设计说明书
1) 电梯土建布置图;
2) 电梯基础及荷载资料;
3) 电气系统负荷、接线图资料;
4) 电梯安装及使用说明。
5) 电梯规格书(含电梯动载,电梯总重)
2.3 ****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总图及使用说明书;
(2) 电气系统图;
(3) 电气一、二次接线图;
(4) 所有外购件合格证明及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
(5) 设备制造、质检测试报告记录;
(6) 设备验收标准;
(7) 设备安装、运行、维修说明书(手册);
(8) 易损件明细表;
(9) 专用工具一览表;
(10) 有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3 技术文件的交付
3.1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的交付进度应能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实际进度的要求,在投标书中提出并经招标方审查确认。
3.2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投标****电厂人员培训用的技术资料一式4份给招标方(****)。
3.3 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并且通过相关验收后,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正式资料给招标方备案。
3.4 随机装箱资料一式2份。
4 技术资料内容及交付进度的基本要求(但不限于)见技术资料交付进度表:
序号 | 资 料 名 称 | 最迟交 付时间 | 最迟交付时间(投标方填写) | 备 注 |
1 | 配合设计资料(初版): 设备总设计说明、技术参数表、总装配图、设备基础图 | 图纸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 ||
2 | 配合设计资料(最终版): 设备总设计说明、技术参数表、总装配图、设备基础图、电气控制接口资料 | 图纸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 ||
3 | ****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 图纸资料必须加单位印章 | ||
4 | 施工、调试、试运、设备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 图纸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 ||
5 | 其它技术资料 | 图纸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
第四章 交货进度
投标方应根据建设进度按照计划及时、分批地交付给招标方,如果受特殊原因影响要提前或推迟交货的,双方应提前协商。
时间全部为设备到现场时间
序号 | 设备及部件名称 | #3机组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电梯 | 2024.****.15 | |
2 |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 2024.****.15 |
注:
a、以上时间全部为设备到本工程现场时间。
b、交货地点在本工程安装现场的指定地点。
c、设备运输方式:除必须水运的大部件外,其余部件均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d、招标方可根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
第五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现场技术服务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则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1.1.2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投标方负责电梯现场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操作(2个月)、验收取证等的所有费用。
投标方承诺的其它服务有:提供24小时到现场维护服务,提供维修热线(分别留有固话及手机联系方式)
1.1.4 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1.5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 场 服 务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总的计划人天 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 注 | |
职 称 | 人 数 | ||||
1 | |||||
2 |
1.1.6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1.6.1 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1.1.6.2 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1.1.6.3 因其他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1.1.7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1.7.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1.7.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1.7.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1.7.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1.7.5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履历表。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1.8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1.8.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取证、负责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1.8.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1.1.8.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1.8.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1.8.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2 投标方应负责完整的电梯制造、安装、调试、现场服务并免费为招标方培训1~2名运行、维护及管理技术人员。
1.3 后续服务
1.3.1 ****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由投标方免费全面负责解决。
1.3.2 质量保证期满后,投标方应保证长期优惠且及时地提供备品备件。
1.3.3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负责协调提供水、电及储存设备和工具的库房,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1.5 电梯安装时由投标方联系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开工,并办理有关手续,直至验收合格各方签证为止。招标方和监理单****政府部门的职能。
1.6 投****制造厂了解质量情况、监造提投标方便条件。
1.7 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售后服务2.1产品实行三包,保质期(免费)为从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一年内。
2.2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投标方应无偿修理或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在调试和设备投运质保期内,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应由投标方免费维修和更换,由于运输、到货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方有责任配合招标方做好服务工作。
2.3保质期后,投标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在合同签订以后,投标方免费培训招标方的运行、维修人员。
2.4保质期后,如招标方有必要请投标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投标方人员应积极到现场服务。
2.5投标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第三方产品,软件必须包含不低于一年的免费升级服务,硬件设备必须包含一年的原厂商技术服务。
投标方应详细填写下表中各分包商名单和有关情况,每项设备的分包厂商一般不少于3家(对于已指定的分包商,投标方不能更改),并报各分包及外购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最终分包商的选择由招标方确认。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分包商,名称/型号 | 产地 | 资质情况(包括与本设备配合业绩) |
1 | |||||
2 | |||||
3 | |||||
第七章 大(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大部件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并分别详细说明运输方案和措施(投标方填写)。
序号 | 部件名称 | 数量 | 长×宽×高 | 重 量 | 厂家 名称 | 货物发运地点 | 运输方式 | 备注 | ||
包装 | 未包装 | 包装 | 未包装 | |||||||
1.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附表要求提供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重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
2. 设备运输尺寸,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3.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4.投标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设备大件安全运至现场。
5. 投标方还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所有其它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运输路线等。
6.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铁路运输界限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第八章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差异表
序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号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第九章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