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焦村镇柏树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市焦村镇柏树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焦村镇柏树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焦村镇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
(1)现有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共设1个矿体、1个排土场、工业场地(与车堂峪**共用)、运输道路。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自上而下的分台阶开采;
生产规模:3.00万立方米/年;
**面积:0.7395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1140m至+1221m标高;
采矿工艺:采用圆盘锯机械锯切辅以人工凿岩劈裂法,即锯切分离→翻顶→解体→整形→拖拽→吊装→运输→清渣。
运输:汽车开拓运输;
环保措施:生产废水收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水泵送至作业平台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作业区设置雾炮机、洒水车和自动喷水装置,定时洒水降尘,**总出口设自动洗车装置;营运期采矿废****石料厂**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对采场边坡、运输道路边坡表面覆土后进行植被恢复或采用客土喷播技术进行植被恢复。
(2)本项目建设内容
开采规模由3万m3/年扩建至10万m3/年(其中荒料3.14万m3/年、建筑石料6.86万m3/年),矿山总的服务年限为19年(含基建期0.5年)。
方案包括:1个矿体、1个排土场、工业场地(与车堂峪**共用)、运输道路等。
开采方式、开采标高、开采工艺、**面积等不变。
项目投资:总投资2422.6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基建期、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声、废水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
1、环境空气
(1)基建期
基建期的主要污染物是道路施工扬尘、基建采准粉尘、矿山表土剥离粉尘、基建剥离的废土石和基建采准的废矿石铲装粉尘及基建期道路运输扬尘。施工过程中采取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砂石料临时堆场覆盖篷布、运输车辆限速限载、加盖篷布等抑尘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扬尘的污染程度,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运营期
本次扩建工程涉及的废气排放主要有营运期表土剥离粉尘、矿石锯切粉尘、废石铲装粉尘和道路运输扬尘等。矿石锯切和凿孔采用湿法(开凿、锯切面用水直接冷却),采场内设置3台雾炮机,对作业机械进行降尘;**配备洒水车,对采场平台、已有矿石废石临时堆场和运输道路等采用人工洒水装置进行定时洒水。本项目产品和废石等均采用汽车运输,通过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对运输的车辆采取限速、限载措施,物料由篷布覆盖,封闭运输,可有效防止物料飞扬、抛洒。本项目表土剥离粉尘、矿石锯切粉尘、废石铲装粉尘和道路运输扬尘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1)基建期
基建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污水包括开挖等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冷却水、车辆清洗废水等,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及少量油污,利用**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降尘等;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基建期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沉淀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入地表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林地绿化不外排。基建期废水产生量相对较小,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大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不外排,在落实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地下水评价类别为IV类。本项目**各生产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以上地下水防治措施后,能够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项目区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1)基建期
基建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在采取选择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禁止夜间施工运输、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基建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运营期
矿山开采过程中开采工作面和矿石运输环节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根据本矿山采用的工艺流程及所选设备,产生高噪声的设备有空压机、圆盘锯、凿孔机、装载机、叉车和运输汽车等。经预测,各种设备均有一台在**边界工作的最不利情况下,**日常作业在采场边界附近行作业期间将导致采**外局部厂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本项目是露天开采花岗岩项目,开采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噪声源较大,并且大部分噪声源难以采取降噪措施,建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重点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治理。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边界周边2k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开采工作面的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午间和夜间禁止运输,**内道路加强绿化,**外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限速 20km/h等措施,公路运输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道路运输过程中对周边村庄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基建期
基建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基建废石和少量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基建期采准废石运****加工厂进行综合利用;基建期剥离的废土石暂存排土场;利用开采平台设废土石、废石临时堆场暂存。基建期施工人员为**员工,基建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工程生活垃圾堆放点定点堆放,定期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对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
本项目营运期剥离的废****石材厂场地垫填,部分随着开采进度回填至采场内,剩余部分外排排土场;本项目营运期开采不能利用的荒料作为建筑石料用矿石产品,****石材厂加工成碎石或制砂综合利用;**利用开采平台设废土石、石料临时堆场;沉淀污泥压滤后在砂池暂存,****石材厂作为砂石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工业场地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各类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置,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1)基建期
本次扩建基建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采场表土剥离、挖损、水土流失、破坏其地表植被等。由于永久占地面积较小,对整个评价区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较小。待闭矿期对其绿化复垦后,其生态环境也将得到恢复。受现有工程生产活动影响,区域内野生动物较少,通过加强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避免人为干扰如施工人员滥捕乱猎等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开采完成后开采区将会形成阶梯式的构造,对矿山的地表形态造成较大的变化,与周边自然景观不协调;本项目废石均进行综合利用,废土石及石料临时堆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及洒水抑尘等措施,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且暂存周期短,因此不会产生因废石堆存造成附近水土流失加重的现象本项目露天开采破坏植被面积占评价区面积较为有限,一般不会影响评价范围植被类型格局,不会因物种个体数量的减少而影响其优势种或建群种的地位,对植物区系的结构方面不会有明显影响,且受现有工程开采影响,评价区内的野生动物较为稀少,无国家或地方保护野生动物,开采活动不会对区域物种多样性造成太大伤害,物种不会因此而减少。
项目开采过程中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方法,服务期满后继续对露天采场等破坏区域进行复垦,采用乔、灌、草的生态恢复措施,栽种绿化植物,并设置排水沟,生态恢复后,**将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地表形态,与开采前原有地质、地表形态、景观等相似。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分析,******市焦村镇柏树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利用**;项目选址合理;对各类污染源均采取完善的治理措施,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合理、可靠;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的意见和建议;②项目投产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③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8****2001
通讯地址:**省**市**市焦村镇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省****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5****1962
通讯地址:****文化宫路31号
邮箱:****@qq.com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建设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以供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至**省**市**市焦村镇****。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将公众意见表发至电子邮箱****@qq.com内,****文化宫路31号**省****公司。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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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