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市医疗、教育、科技人才需求大,相关领域人才还不能完全赋能全市高质量发展等问题,根据《**市“银龄人才”招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制定了2024年度“银龄人才”招募岗位计划,特面向**范围进行招募,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招募对象
老医学专家、老教育专家、老科技工作者等“银龄人才”。
二
招募条件
(一)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老教育专家以高校、中小学校长、教研员、地州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为主;老医疗专家以院长、科室主任、地州市级以上名医、骨干医生为主;老科技专家一般应具备地州市级以上科研创新****事业单位急需的科研技术成果。
(二)政治可靠、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三)“银龄人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等级。
“银龄人才”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到岗履行岗位职责,原则上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1年。正式签约前,拟招募“银龄人才”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三
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遴选面试(答辩),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工作等程序进行。
(一)根据需求统一发布招募公告;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并组织遴选;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
线上报名:根据《2024年度**市“银龄人才”招募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填写《“银龄人才”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有关印证资料进行扫描,打包发送邮件至招募计划表中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标注为“应聘XX岗位+姓名+电话”。报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造假,如经审核发现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核、遴选面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市行业主管部门将遴选结果报市人社局;****市委****办公室,****市委****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副组长和组长审定;
(四)审定后,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聘为“银龄人才”的通知;
(六)用人单位根据通知与“银龄人才”签订协议,上岗工作。
四
保障措施
兑现10-12万元/年工作补助、岗位津贴(需认定)、交通差旅费用报销、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住房保障等。工作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从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保障,对于入选自治区“银龄人才”计划的不再重复支持。
五
其他事项
银龄人才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银龄人才”在工作期限内,有触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取消资格,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