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环审〔2024〕17号 关于蓝炬******公司铝材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37514/2024-1734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
名 称: 咸环审〔2024〕17号 关于蓝炬******公司铝材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蓝炬******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蓝炬******公司铝材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书》和专家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工业园,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5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阳极氧化车间(包含1条半自动线,1条手动打样线),配套建设环保、公用及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处理4万套铝合金件。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等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将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对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阳极氧化车间硫酸雾、氮氧化物和碱雾,燃气发生器、烘箱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和碱雾采用槽体安装顶吸+双边侧吸装置收集后经过一套三层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碱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燃气发生器、烘箱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楼顶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阳极氧化车间未收集的硫酸雾、氮氧化物和碱雾,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喷砂工序粉尘采用自带滤筒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点、学校、医院、福利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排水系统,切实做好项目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脂后水洗、化学抛光后水洗、碱蚀后水洗等环节,反渗透浓水通过电加热蒸发浓缩;染色、封孔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及废气处理废水、初期****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准要求;项目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全厂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五)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玻璃砂、除尘器收尘、废铝屑、废滤****物资部门综合利用;纯水制备系统、软水制备系统过滤介质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槽液槽渣、废滤芯、废活性炭和过滤膜、反渗透浓水蒸发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的产生种类、产生量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申报登记,暂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七)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废液不发生渗漏。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厂区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污水收集及运送管线尽量在地上铺设;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跑、冒、滴、漏废水、废液,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雨水排放口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关闭阀),事故状态下及时切换到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加强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私自停运环保设备,杜绝废水、废气事故性排放。修订突发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应与周边企业、****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和行业环保要求落实企业自行监测相关要求,并将监测开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污口,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气筒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流量、pH、总铬、总镍),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无重金属外排。
(十)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企业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三、项目建设成后,全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258t/a,二氧化硫0.035t/a,氮氧化物0.402t/a。********分局已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出具替代来源审核意见,企业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指标为:颗粒物0.027t/a,在生产时应加强管控,不得超总量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确保按证排污并落实证后管理相关要求。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重新报审。
六、请********分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支队负责不定期现场监督检查。
七、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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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