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花园村肉牛养殖一体化(施工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花园村肉牛养殖一体化(施工运营)项目 | |||
招标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4****花园村肉牛养殖一体化(施工运营)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719.46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锦绣新天地商58-104 0564-****23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建设工期【9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公司 成员方:******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工期【9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 | |
地 址 | 牵头方:****花园村 成员方:**省**市**县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417.21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刘本云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398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代春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县孟集镇2021****工厂房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公司 成员方:******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工期【9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 | |
地 址 | 牵头方:安****花园镇花园村 成员方:**省**市**县临水镇开发街与步行街**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35.8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黄洋洋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6390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祖远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县城乡道路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项****服务站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县****农场 成员方:******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工期【9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 | |
地 址 | 牵头方:安****花园镇高岗寺村 成员方:**省**市**县城**多望湖村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068.3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李庆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455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运亮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公司钢艺门窗生产加工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5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花园镇街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4-****050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 地址:**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地址:**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