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设计企业:
****卫生院南侧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的设计企业:****公司、华沣****公司、**世纪千府****公司等企业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卫生院南侧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二、采购需求
****卫生院南侧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为一个包,项目规****政府以西,安隐路以南,****卫生院南侧,总面积为2534.17平方米。****协会(2004)中规协秘字第002号,《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卫生院领导班研究,此项目控制价不超过叁万贰仟元(¥32000.00)。总报价中包含项目设计、论证﹒、制作、分装、送达等所有费用。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企业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 有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各环节设计人员需具有相对应专业的设计资质并提供其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资质要求:具有乙级以或**乡规划编制资质。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招投标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投标:
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正常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三)评标定标方法
各投标企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者中标,相同最低报价时采取抽签处理。投标企业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采购人将对中标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设计周期
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设计。
(五)投标材料
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投标:
1、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资质文件;
5、报价函;
6、其他(如有)
三、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024年7月15日15:00时前,投标企业负责人或指定委托人****,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
(三)开标地点:****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单 位:****卫生院
地 址:**隐贤**隐**侧
联系人:许鹏
联系电话:0554-****159
****卫生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