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029-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2026年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物业服务采购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812 |
合计金额小写: ****812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壹拾玖万零捌佰壹拾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区旺旺中路8号(南北院)、**区杨家山职院街169号(**校区),目前已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男生公寓 、女生公寓、医务室、食堂、实训楼、教工宿舍等建筑物48栋;此次物业服务项目有安保、卫生保洁、维修、公寓管理等。
2、金额明细:
****812元年,具体金额明细详见附件《报价文件》,甲方根据月考核及满意率测评结果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11 —— 2025-07-10
3.2 履行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合同形式:合同采取1+1+1的形式,即一年一签,若乙方在年度合同期限内未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不遵守承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续签后续年度的合同,终止和乙方的业务**,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付款方式:以按月支付方式办理。甲方于每月7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服务的月考核、学期满意率测评(若有),乙方根据甲方的月考核结果、满意率测评结果( 若有)于每月10日开具上月实际应得服务费用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甲方财务处收到乙方申请付款手续齐全的票据后,在7****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结算方式
2a1a7d5b-1909a7f2aa6-6e0b6d799 ****812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银行****营业部(****:660********00179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相关规定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5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 ,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6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7.7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0.2%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7月1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甲方****办公室,由甲方分管院领导牵头,物管办对物业管理范围进行监管和考核,负责考核统计、办理付款手续和总协调,在办理支付物业费前需乙方提供上月内有为本物业服务项目所有员工签名的工资奖金发放清单。
1、 督查与考核
甲方物管办对物业监管采用督查和考核方式;督查分为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月底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对物业进行月考核。日常和专项督查达不到要求的,对照考核细则扣分,月底根据考核扣分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作为结算依据:考评分≥80,支付月物业管理费;考评分<80时,每少1分则扣除月物业管理费的1%后支付,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支付物业管理费;考评分<60时,采购人有权解除物业管理合同,重新选择物业管理供应商。安保服务考核占40%,保洁服务考核占30%,公寓管理服务考核占30%。
2、 重要督查内容
2.1未按规定时限和质量标准完成物管办下达的书面督办工作,扣1-2分/次;
2.2严格对甲方范围内经营网点进行水电管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损坏集体利益行为,按所损失的费用1.5-2倍处罚,并扣1-2分/次;
2.3因物业工作失误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根据责任划分,按造价的1.5-2倍赔偿,并扣1-2分/次;
2.4未按相关规**排没有相应资质人员上岗,如高压配电值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按相应岗位月工资/人从当月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2.5未配置院方要求的设备,甲方将自行购买,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2.6乙方每季度提供一次人员工资放发表复印件。
2.7乙方工作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合同中所规定的数量,每少一人按合同额平均工资从当月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3、 考核细则
物业考核细则(附后)属于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认同并接受此考核细则。
4、满意率测评
甲方每学期对乙方进行一次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满意率测评(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参加),满意率须达80%,每下降1%扣除年度总承包费用的0.5%。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省**市**区旺旺中路8号 | 地址: | **省**市**区韶**路498号202房 |
电话: | 0731-****2888 | 电话: | 0731-****3051 |
传真: | 0731-****2888 | 传真: | 0731-****3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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