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共体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公司
地 址:**省**市**区易构大厦2幢615室
被投诉人:****医共体
地 址:**市严州大道599号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01 | **** | **省**市**区振华路196号**大厦B幢411室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01 | **欣兴建设****公司 | **市**市**江街道严州大道水韵天城108幢201室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公司对****医共体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5月30****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5月30日受理。****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资格设定与采购意向不一致,招标文件设定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医共体于2024年1月31日发布《****医共体2024年2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中关于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明确写明该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情况为“不预留”,公告链接:(略)。该采购项目在意向公告中指出不对中小企业预留,现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属于利用政策漏洞,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违反相关规定。法律依据:(略)。投诉事项2:招标参数第2.5“▲设计压力:-0.1 Mpa至0.32Mpa”。事实依据:根据WS310《****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压力蒸汽灭菌器设定灭菌温度为134摄氏度时,压力参考范围是201.7kpa-229.3kpa,只要设计压力上限满足规范要求即可,而不应将设计压力作为废标项参数,限制潜在投标人,有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违反相关规定。法律依据:(略)。投诉事项3:招标参数第2.24“抽真空装置:要求低噪音高能效双级真空泵。(提供实物图片证明及**省3****医院用户名单)”。事实依据:不同品牌对抽真空装置进行降噪方式不同,招标参数要求使用双级真空泵,该参数要求不满足三家,有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违反相关规定。法律依据:(略)。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1、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取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资格条件;2、参数修改为“设计压力:满足规范要求即可”;3、列举符合参数的三家品牌,并附上证明爱了。投诉人提供了质疑函、质疑答复书等证据。
被投诉人****医共体和**欣兴建设****公司共同辩称:****公司关于****医共体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提出的投诉书我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知悉,根据投诉内容,现答辩如下:一、项目进度:2024年5月7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预算135万元,5月16日收到****公司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函,5月23日答复质疑,5月29日项目开标,中标单位为****,中标价87.00万元,5月29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日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截至提起投诉时已发布中标结果,未签订采购合同。二、对投诉事项的答辩:针对投诉事项1答复如下:该条款不予更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采购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在发布采购意向公示时未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所以暂定该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情况为“不预留”,后在编制采购需求过程中,经详细市场调研后发现,本次招标的产品“脉动真空灭菌器”为中小企业生产制造的有三家及以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135万元,为响应和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所以我方在批复采购计划、采购需求编制及招标公告发布过程中,皆将此项目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针对投诉事项2答复如下:该条款不予更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1、“设计压力:-0.1 Mpa至0.32Mpa”,****医院前期调研过程中已证实非独家参数。2、设计压力是一个范围,设计压力在此范围内的品牌非常多。如生产厂家:贝斯特,亿科,樱花,环宇,一帆,神龙,佑源,华凌,欧思瑞,科洋,千樱,斯特瑞,柏可,威高,**,登冠,三强,**,红太阳,嘉瑞等等。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商务、报价各项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招标文件中带“▲”和不带“▲”的技术参数均要符合采购要求参数,是为保证产品质量,采购更优的产品,符合医院实际使用要求,此参数有三家及以上品牌能满足,不予修改!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七款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 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针对投诉事项3答复如下:该条款不予更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1、“抽真空装置:要求低噪音高能效双级真空泵。(提供实物图片证明及**省3****医院用户名单)”,****医院前期调研过程中已证实非独家参数。2、真空泵为灭菌器的一个部件,国内很多很多的制造**可以订单式生产并已生产出此类配置的设备。如生产厂家:贝斯特,亿科,樱花,环宇,一帆,神龙,佑源,华凌,欧思瑞,科洋,千樱,斯特瑞,柏可,威高,**,登冠,三强,**,红太阳,嘉瑞等都可以定做双极式真空泵。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商务、报价各项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招标文件中带“▲”和不带“▲”的技术参数均为符合采购要求参数,是为保证产品质量,采购更优的产品,符合医院实际使用要求,此参数有三家及以上品牌能满足,不予修改!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七款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 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综上,我单位认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具体事宜如上所述,****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监管单位的判定做下一步处理。
被投诉人****医共体和**欣兴建设****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函回复、《****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意见》以及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评审报告等相关证据。
中标供应商****述称:针对投诉事项2回复:我公司投标设备设计压力:-0.1 Mpa至0.32Mpa。事实依据:1、“设计压力:-0.1 Mpa至0.32Mpa”;2、设计压力是一个范围,设计压力在此范围内的品牌非常多。详见下图:(略)。针对投诉事项3回复:我公司投标产品采用:低噪音高能效双级真空泵。事实依据:1、我公司投标产品采用:低噪音高能效双级真空泵。用户:****医院,****康复院区,****保健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24年5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5月29日09:30:00开标,共有**富****公司、****公司、山****公司、****等4家供应商投标,同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为中标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2.定义: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二、技术参数表:▲2.5设计压力:-0.1 Mpa至0.32Mpa;▲2.24抽真空装置:要求低噪音高能效双级真空泵。(提供实物图片证明及**省3****医院用户名单)。
三、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显示:山****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他**富****公司、****公司、****等三家供应商均通过了符合性审查。
四、**富****公司、****公司、****等三家供应商提供的脉动真空灭菌器品牌互不相同。
五、被投诉人提供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意见》。其中,《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意见》载明“审查结果:通过”。
六、被投诉人****医共体于2024年1月31日发布的****医共体2024年2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显示: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共体2024年2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中小企业预留情况:不预留。
七、质疑阶段,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与投诉事项一致。
八、****政府采购计划显示:中小企业预留/中小企业预留落实方式:整包/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00。
2、处理结果: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四、关于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规定,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意向中“中小企业预留情况”(不预留)与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就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表述不一致。投诉人主张“招标文件设定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前述不一致作了解释说明。且无证据表明,前述不一致会影响供应商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1,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2.5设计压力:-0.1 Mpa至0.32Mpa”,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投诉人主张“只要设计压力上限满足规范要求即可,而不应将设计压力作为废标项参数”“有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此作了解释说明并表示“此参数有三家及以上品牌能满足”,列举了具体品牌。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意见》以及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专家评审等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有效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采购需求“▲2.24抽真空装置:要求低噪音高能效双级真空泵”,投诉人主张“招标参数要求使用双级真空泵,该参数要求不满足三家,有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此作了解释说明并表示“此参数有三家及以上品牌能满足”,列举了具体品牌。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意见》以及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专家评审等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3,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关于****医共体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处理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王玮琦
3、联系电话:0571-****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