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ZB2024-30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11
行政区划:
**市
预算单位:
****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省**市越****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品目:
其他水工机械;
行业划分:
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
预算金额:
301 万元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成后每天可提水1000m #179;,主要解决**县由旺镇大秧田村2953亩耕地的灌溉用水不足问题,同时可辐射其余2350亩土地的用水。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活生产条件,增加农业收入,提高当地群众的经济水平。
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工程建成后每天可提水1000m3,主要解决**县由旺镇大秧田村2953亩耕地的灌溉用水不足问题,同时可辐射其余2350亩土地的用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自然能提水技术是利用具备一定落差的水流作为动力,通过能量转化,产生高压空气,再利用高压空气源源不断把水压到高处,整个过程不用油不用电,绿色环保,且运行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经充分市场调查,本次采购的设备存在不可替代的独立专利和技术,只能由特定供应商****一家企业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设备存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实用新型技术,只能从特定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处采购。相关情形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所以,本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越****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三、公示期限
2024-07-12至2024-07-18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县由旺镇杨家村杨家组
联系电话:133****316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办
联系地址:**县甸阳镇甸阳中路127号
联系电话:0875-****693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隆****环卫站北侧)
联系电话:087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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