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褒城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勉县褒城镇红庙寨村道路硬化及沟渠修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11
项目名称 | **褒城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褒城镇红庙寨村道路硬化及沟渠修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褒城镇红庙寨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4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黄磊 |
联系人 | 陈国盛 | 联系电话 | 177****5215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1-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1、2、5组村组道路硬化,长850米,宽3.5米,厚0.18米;道路拓宽长550米,拓宽1.5米;**U型渠及护坡160米、上底0.5米、下底1米,平均高度4.1米; 2、**D4排洪沟800米,涵洞3处;U3沟渠1公里。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洒水降尘,在施工现场设置防尘围栏,对物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冲洗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产生废水通过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堆放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污染 | ||
承诺:**** 黄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磊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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