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公司(原**拓普****公司)湘2020**不动产权第112号、湘2020**不动产权第8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项目
湖****公司
2024年7月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招标
一、总体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监测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提交符合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湖****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包含文本和电子文档)及审批文件。
二、招标内容:
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及宗地图,确定本次调查的湖****公司(原**拓普****公司)湘2020**不动产权第112号、湘2020**不动产权第80号地块通过初步调查,了解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或潜在污染。若存在污染或潜在污染,根据地块土地规划利用要求,给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来判别能否满足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利用的调查报告的明确结论,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调查的地块位于**省**市**茅草街道银河街沱江东侧,总调查面积为 263014.45m2,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2.314089°,N29.067444°。调查地块分为 2 个部分,一部分为东侧出让地,另一部分为西侧划拨地,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调查地块部分区域原为**建材纸厂(1987 年至 2007 年)用地,2007 年 6****集团****公司****公司,并更名为**拓普****公司(现更名为湖****公司),于 2008 年 3 月投产,2018年底企业政策性停产。主要从事棉浆、竹浆生产,有 3 万吨/年棉浆生产线,1.5 万吨/年竹浆生产线及配套的碱回收车间、动力车间、污水处理场等主要生产线。现对湖****公司(原**拓普****公司)湘 2020 **不动产权第 112 号、湘 2020 **不动产权第 80 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资质及其他要求:
1、检测技术单位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认定证书》,****生态环境厅认可,同时检测技术单位应具有承揽该项目的能力,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均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3、为更顺畅的完成项目,投标单位必须在**省内设有独立办公地点并配备相关技术人员,****集团公司供应商。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质量保障能力及相应资质和资金实力,并认可需方的付款方式。
5、本次招****集团电子商务会员网络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集团官网www.****.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本次招标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9、投标单位现场技术交流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7日,其他时间不予接待。
10、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包含检测费、报告编制费、地勘钻探、钻井费、评审会务费、差旅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11、有做过相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案例的单位优先考虑。
五、招标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8日24:00****集团电子商务上进行投标,纸版投标文件应送交到湖****公司,收件人:孙同会,联系方式:184****9706,逾期不受理。纸版投标文件同时包括以下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认定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函
(6)、报价单
(7)、其他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审查地点:****集团****公司评标室。
3、投标人须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委员会对其询标。
六、开标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公司将于2024年7月19日9:00****公司评标室现场开标,投标公司如没接到中标通知即为没有中标,招标人不做相关通知。
七、招标人资料:
联系人:孙同会
手 机:184****9706
邮 箱:****@163.com
八、****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方案:
检测类别 | 项 目 内 容 | 测试点数(个) | 测试周期(天) | 检测频率(次/天) | 备 注 |
土壤 | 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 | 25 | 1 | 4 | |
地下水 | 水位、pH、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苯并[a]芘、砷、汞、氯化物、耗氧量、氨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可吸附有机卤素 | 12 | 1 | 1 | |
固废水浸 | pH、砷 | 3 | 1 | 1 | |
地表水 | pH、氨氮、砷 | 3 | 1 | 1 |
九、投标函:
致:****集团****公司
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湖****公司(原**拓普****公司)湘2020**不动产权第112号、湘2020**不动产权第8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项目招标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1、在研究招标文件并踏查现场经我们实际了解项目情况和技术交流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根据现场条件可能确定的投标金额,实施并完成合同工程。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招标人的开工通知后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项目进行采样检测,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被接受。
5、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报价的投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帐号:
十、****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项目招标:
报价单
单位:万元
1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2 |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3 | 投标单位联系地址 | |
4 | 投标日期 | |
5 | 主题 | 湖****公司(原**拓普****公司)湘2020**不动产权第112号、湘2020**不动产权第8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项目 |
6 | 报价(含取样费、检测费、评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 报价: 万元 税率:_% |
7 | 完成时间 | 20个工作日 |
注:1、报价包含检测费、报告编制费、地勘钻探、钻井费、评审会务费、差旅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单位可自愿编写报价说明,报价说明不限格式。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方开具同额度的增值税票后),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方案进行采样检测,提交符合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湖****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包含文本和电子文档)上评审会之前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方开具同额度的增值税票后),通过****生态环境局审批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中标方开具同额度的增值税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