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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单一来源采购数****公司诉讼案二审
代理法律服务单位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数****公司诉讼案二审代理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3.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4.00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市丝****公司****公司****中心承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心根据单位内控制度,通过询价方式,选择****作为案件一审法律服务代理单位,一审法律服务费用为6万元。2024年3月21日数****公司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月12****中心****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对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从案件熟悉度、诉讼策略连贯性、经济效率和成本等因素考虑,若二审更换法律服务单位,将增加对接、时间等成本,****中心对一审的法律服务结果认可。故为推进二审庭审辩护工作顺利开展,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工作质效,拟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继续由****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按照国家****政府指导价,结合行业规则,一般二审法律服务费用按照一审费用的75%进行计算。经前期与****沟通,律所拟以4万元的报价提供本次二审法律服务,即在75%的基础上再降低8个百分点。
论证专家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款第6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规定。
论证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吉莉 | ****交易中心 | 高级经济师 |
2 | 李斌 | ****设计院 | 高级工程师 |
3 | 白洪瑞 | **省****事务所 | 律师 |
2.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址:**省**州**市天马路67****政府行政中心办公楼B区
联系人:布梦姣
联系电话:0873-****011
2.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苏云聪
联系地址:**市文澜镇银河路82号9楼
联系电话:182****5400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