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园区二期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批)多功能报告厅、宿舍设备、空调、体育设备用品等设备采购3包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3包开标共4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其中1家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经评审,剩余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仅有2家,不符合法定家数,本项目3包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县**镇**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方式:135****3977、0552-****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明珠路35号水晶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1707-1710室
联系方式:181****2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楠、黄影(采购人)、杜恒(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5****3977、0552-****261(采购人)、181****2568(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