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7亿块(折标砖)煤矸石、铁尾矿、粉煤灰、城镇生活污泥处置和利用烧结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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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察****服务中心大楼3楼
邮编:012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年产2.7亿块(折标砖)煤矸石、铁尾矿、粉煤灰、城镇生活污泥处置和利用烧结砖生产线技改项目 | 察右前旗三岔口乡煤窑村后塘脑包南 | **** | 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察哈尔右前旗三岔口乡煤窑村后唐脑包南同**材原厂区院内。项目建设污泥储存池2座、购置污泥感化除臭系统设备2台套及配套附属设施,****煤矿的煤矸石、铁尾矿、****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烧结砖。扩建后,年产烧结砖2.7亿块。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大气:污泥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负压收集经除臭系统(二级碱洗)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隧道窑烟气采用烘干窑重力沉降+钠碱法脱硫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后排放。 (二)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砖坯、不合格砖、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制砖;脱硫石膏回用于烧结砖生产。 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