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管,规范检测行业,提升检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57号令)、《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试行)》(温住建发〔2023〕4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轮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督查以影像资料为主,结合日常项目巡查,抽查了注册地在我县的4家检测单位(包含分支机构)及6家县外检测单位的检测过程影像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17条,被立案调查2家。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司——****公司年产1000万件中高档针织内农生产线建设项目
收样视频未能体现见证员见证送样,检测视频未能体现检测时间,试件可开启部分启闭次数不足,试件水密性检测时长不准确。
2、 **市加利****公司——****公司年产1000万件中高档针织内农生产线建设项目
近景视频未显示检测时间,检测部位标识不到位,检测报告编制不严谨。
3、****勘察院有限公司——苍**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下在产业园地块)
静载荷试验过程中卸载不规范。
4、苍******研究所有限公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检测方案中检测机构未签字盖章,未提供现场检测旁站见证记录,检测前未举牌,现场影像资料中未见见证员,拉拔检测中加载时长不符合要求,检测报告编制不严谨,检测过程影像资料无法追溯检测全过程。
5、****公司——国投数字大厦二次装修工程
部分视频未体现检前检后和检测部位的举牌,检测加载时长不准确。
三、下步要求
望承接苍**房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引以为戒、对照自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切实贯彻落实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持续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管理。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现场见证检测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每季度对检测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切实加强工程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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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