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委托****和**康达****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超硬涂层材料****工业园区唯亭星华产业园5#厂房,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物理气相沉积(PVD)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同时为客户提供全系列涂层加工服务。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于2023年10月委托**市宏宇****公司编制了《****超硬涂层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月18****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0012。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竣工建成,2024年3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于2023年4月对其建成运行“****超硬涂层材料技改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4年4月1日-4月2日委托****以及2024年6月25日-6月26日委托**康达****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的漂洗废水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要求;其余外排废水与周边企业废水排放口混排,检测数据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其进行检测。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除锈和碳氢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不合格品、收集尘、废布袋、废砂料、废滤材)、危险废物(废包装、废有机溶剂、除锈废液、退膜废液、废晶体、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滤材、废浮油、废擦拭纸)和生活垃圾。****工业园区唯亭****公司定期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尘、废布袋、废砂料、废滤材外售处置;废包装、废有机溶剂、除锈废液、退膜废液、废晶体、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滤材、废浮油、废擦拭纸由资质单位中新******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唯亭星华产业园5#厂房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180****293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超硬涂层材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