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沈水河防洪治理工程(青狮、**段)(勘察设计标段)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17-****479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17-****479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9268 |
开标地点 | **市涪江路19号 | 开标时间 | ****0711 - 09:30:00 |
公示期 | 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0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史凯 | 职称证 | 021****02786 | 水利水电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省水务****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牛志丰 | 职称证 | A202********0199 | 水利水电 | 正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林同棪国际工程****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赵仕勇 | 职称证 | 021****08135 | 水利水电工程 | 正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管理站 | ****市**区独流江整流域治理工程 | ****0409 | ****0610 | 河道整治总长20.04公里,建设护岸总长为20.95公里其中左岸**护岸长度为 11.13公里,右岸**护岸长度为 9.82公里;本工程共布置35处排水涵管、56处下河步级,修复渠道 238米。本工程等别为V等,护岸等建筑物按5级设计。项目总程总投资5915.29万元。 | ****940.00 | 史凯 |
****水务局 | **省**市**县乌裕尔河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0225 | ****0630 | 堤防加高培厚、**护坡、护岸及排水闸站工程、**堤顶路面工程等,治理河长约 45km,堤防长度约 39km,工程总投资约 17260.24万元 | ****02400.00 | 史凯 |
****环境局 | **市浓江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市浓江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程勘察 | ****0920 | ****1020 | 大力加湖清淤及浓江河清淤疏浚两部分。大力加湖清淤范围为湖区**及黑瞎子沟入口处,清淤面积85.0公顷;浓江河清淤疏浚工程起点为浓江桥,终点至浓江河入大力加**处,清淤疏浚河道长度3.90千米;矿山修复工程共修复历****砂场5处,总面积37.50公顷,其中度弃矿山4座,位于大力加湖右岸**山上,废弃砂场1座,位于浓江河中游寒葱沟镇**村南侧;生态修复工程位于大力加湖右岸浓江乡处,为沿湖区右岸分布的条带型区域,总面积12.0公顷;工程总投资 15856.72万元。 | ****456.00 | 史凯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省水务****公司) | ||||||
****水务局 | **省**市华鉴河溪口镇袁家坝段庆华镇斜滩段防洪治理工程、**市清溪河**渠江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清溪河干流段)勘察设计 | ****0915 | ****1015 | 工程总投资6516.34万元,其中**市**河溪口镇袁家坝段总投资4881.66万元,**市清溪河**渠江汇口段总投资1634.68万元 | ****177.00 | 姬志军 |
****水务局 | **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0221 | ****0324 | **县伊逊河(头道营至四道营段)河道综合治理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9公里,**堤防12公里等。总投资:22963.54万元(以上级审批部门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为准 | ****35400.00 | 赵玉生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省水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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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省水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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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林同棪国际工程****公司) | ||||||
****水利局 | **县“一河两岸”防洪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1209 | ****0109 | 主要工程措施为堤防护岸工程、拦河坝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穿堤跨河工程、生态绿植工程、附属工程六个部分,其中**堤防段总长 5372m,其中左岸**堤防长2616m,右岸**堤防长2756m,河道清淤疏3644m,**拦河坝1处,下河梯步 28处、穿堤管涵 10处、箱涵5处、人行桥4座,人行步道2处附属工程共**下河梯步 28 处、**排水沟 2241.5m。 | ****50000.00 | 赵仕勇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林同棪国际工程****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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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林同棪国际工程****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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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