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厂新增汽车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镇级厂新增汽车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建设地址:本项目实施地****公司****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厂内。
2.3 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内完成施工
只有购买比选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章复印件),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在本项目不得相互兼任。
3.5、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集团****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1投标人于 2024 年07月12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1000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07月16日 10 时 00 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07月16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时间),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7月16日 10 时 00 分(**时间)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cms/index.htm)上发布。
比选人:****
联系人:蒲老师
电 话:023-****188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颜老师
电 话:023-****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