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MCCGSF2024-019
4、采购项目预算:****745.0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本工程为**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本项目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共两个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中坪塘清淤加固:中坪塘清淤最浅位置不低于0.6米,最深处不低于1.6米,平均清淤深度不低于0.8米;中坪塘挡土墙根据各塘特点,以3米高和5米高的标准,使用砌筑砂浆M7.5,水泥C42.5;挡土墙伸缩缝每10m设置1条,采用沥青木板;
(2)双江桥河清淤3168.23m,河堤路面改造896.22m,护岸整治提升223.65m,母塘组水渠清淤加固;
(3)方塘至富家公路硬化1.1km,青花线至珠江段加宽1.8km。
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保修要求:按相关规定保修。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处于有效期内。
4、采****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时间:即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4.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4.3方式:用**CA证书登录后下载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投标)时间和地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5点30分。
3、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6点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6.7.0版本)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
(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199995,客服QQ:****5118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询问与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其他:
1、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投标单位开标解密之后,会进入到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右下角有一个二次报价的按钮,点击按钮可进入到二次报价的界面。等专家设置报价时间后,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以及二次报价的pdf文件。代理公司会联系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提醒投标单位及时报价,请投标单位保持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请使用IE浏览器,并做好网络运行环境检测(投标人工具箱中有)。
3、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评标时可以进行线上实时磋商和澄清说明;磋商与澄清说明方式相同;
5、专家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澄清说明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说明(快捷导航-澄清说明-选择进行澄清说明的项目),查看问题并上传附件(澄清说明附件以PDF格式上传至交易系统);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花门镇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方式:152****5111
邮 编:417700
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县**街道井湾安置区27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5****8965
邮 编:417700
电子邮箱:****@qq.com
名 称:****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3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