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造装修工程****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4】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造装修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松陵街道**路与春兰街交汇处。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毛坯交付后的13号楼房屋套内改造装修,建筑面积约27420平方米。(**费约7225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改造装修工程设计 | 1)室内改造装修设计;2)与装修匹配的弱电智能化、暖通、给排水、电气照明以及消防等末端配合设计;3)家具、家电设计(设计以常规拎包入住规格为标准,包含床、衣柜、客厅沙发、茶几、餐桌椅、窗帘、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厨房、卫生间设施应完备);4)与初步设计文件对应的概算文件;5)包含可能涉及到的加固设计(具体情况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6)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子项设计等。 | 90.984 | 35 |
2.4其他: 本项目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质保期结束止,具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否
□投标人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19年 7月至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4万元及以上的装修项目设计业绩(包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时间认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施工图审图合格材料(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市******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09:00时-2024年7月19日17:00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区**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工本费用:300元/份。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4年8月2日9:00-9:30(**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30(**时间)。
5.3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30(**时间)。
5.4开标地点:**市**区东**大道1299号东**大厦4楼413会议室。
5.5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联系人:干娟娟
电话:0512-****0678
8.2代理机构:****
联系人:施彩琴、沈玲凤
电话:0512-****0352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