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成资规拍字[2024]0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只允许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保证金须****银行到账凭证确认)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130********050507751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501********023471 开户名:****财政局专户储存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501********002426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31日****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31日****交易中心****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8月1日下午17时前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为:2024年8月2日上午10时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出让宗地为现状出让,范围内的地上及地下如有(构)建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宗地内坑洼、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3、2024-3-1-1号、2024-3-1-2号、2024-3-1-3号、2024-1-1号、2024-2-1号、2024-SC01号6宗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税收要求为: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第二年不考核税收,第三年起正常年份新项目单独测算亩均税收需达到10万元。2024-5-1号宗地地上建筑物价值人民币791.0694万元随土地一并出让。 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4、竞买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 5、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包含相关税费。 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城镇住宅用地以设底价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工业(仓储)用地以不设底价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8、城镇住宅用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工业(仓储)用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 9、宗地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10、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0—****726 **** 2024年7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