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编号:****标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11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施工费率: 99.4%
设计费率: 0.6%
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5日
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纪委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汽车****中心4层01室,联系电话:139****9117。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汽车****中心4层01室
电 话:139****9117
2.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工(155****6132)
电 话:0551-****5468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