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禹一矿东翼副井井筒壁后注浆治理、**新井二1-11080采面安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禹一矿东翼副井井筒壁后注浆治理、**新井二1-11080采面安装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评标日期: 2024年7月12日
评标地点:****30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6月21日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标段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共计得分 | 得分排名 |
一 | **** | 456830.47 | 78.88 | 1 |
******公司 | 418416 | 77.2 | 2 | |
****集团有限公司 | 491464.22 | 75.34 | 3 | |
二 | ******公司 | ****896 | 69.38 | 1 |
******公司 | ****879 | 68.74 | 2 | |
**市****公司 | ****846 | 52.16 | 3 |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5日下午17:30止;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地 址:**市**大道中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珊珊 0375-****213
业 主:******公司
地 址:**省**市梁**三峰山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9****72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王部长 黄老师
二部电话:0375-****589 / ****587
电子邮箱:****@hnzpzb.cn
2024-7-12